老律师网
公安调查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我国,制毒贩毒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我国对非法运输毒品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一直很大,那么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非法运输毒品行为?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说一说。
一、公安机关如何查办贩毒行为?
1、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异地毒品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向异地公安机关通报,重要情报线索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必须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线索的公安机关。
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和提供相关毒品犯罪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报简要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或者追缴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财物、证据的,应当通报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以及提供完备的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的法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侦办毒品案件,必须先报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同意,并由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向协作地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通报案情、交流意见,同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
在协作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查扣的毒资及财产,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协作方不得擅自截留、变更强制措施或重复扣押、冻结有关财产。立案单位撤销案件的,必须及时解除相关的法律手续并书面通报协作方。
3、在侦查协作过程中,协作方发现己方对案件也有
管辖
权的,一般情况下不重复立案,由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继续负责侦查,特殊情况经协商或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可以移交案件。
协作双方都有
管辖
权的案件,原立案方为保护特情或线索来源,请求向协作方移交案件的,协作方应予接受;在协作地发现复杂的贩毒网络或仍在加工生产的制毒窝点,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和处理更深层次的毒犯,协作方请求移交案件的,原立案方应予接受。
4、在毒品案件侦查协作中查扣的毒资和涉毒财产,协作双方应该共同清点,并交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办案单位取得罚没返还后,必须按比例与协作方分享。办理过程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二、对非法运输毒品行为如何认定?
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 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
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
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4、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
5、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为他人运送,包括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或采取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甲地送到乙地的运输行为,转移运送毒品的区域,应以国内的领域为限,而不包括进出境。
6、所谓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
其实,非法运输毒品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毒品,而通过各种方式去运输的行为。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通常包括立案、侦查、收缴毒品、侦查结束等环节。总而言之,贩毒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极大,需要各方力量配合打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
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相关流程是怎样?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人选择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到了一定阶段就考虑购房事宜了。那么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都有哪些流程?对于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一、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
·
陕西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陕西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主体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民事主体、自然人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1、依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这些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的范围,不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发生必然会造成身体的伤害,这就需要在专业鉴定机构经司法鉴定以确定医疗纠纷的法律关系,同时也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重要证据,作为证据的鉴定结果必须遵守一定的鉴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程序的鉴定结果才能被法院作为证据采用。为了......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
无锡讨债公司
无锡讨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
·
李某与徐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
2012年8月16日,被告驾驶车牌号为ADJXXX号“跃进”......
·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如果选择报警,等交警查看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责任的认定,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为次要责任等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分呢?下面为您解答问题。一、交通事故......
·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一、股权交割1.交割的概念交割,即指股权移交的标志,即转让的股权经交割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交割的实点一般通过交割日来确定,即自交割日起,转让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
·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要求赔包括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赔偿费用。湖南省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制定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管理办法,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看看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湖南......
·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看守所内羁押的人员是在押人员,看守内守卫虽然没有监狱中那么严格,但也是不容易逃脱的。如果有被羁押的人员逃脱的情况,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就属于失职,严重的情况会构成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一、失职致使在押人......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纠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基金。 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
·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尊敬的范律师好; 我的儿子现在关押西安雁塔看守所,电话联系
·
家庭纠纷引起的案件 有什么解释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赔,有哪些?
·
对方由于经营各种行业资金缺乏问我借了8万元做周转答应到1月2
·
我想去探视不知怎个手续
·
你好,我想问一下变更营业执照法人,房产登记税要交多少钱
·
我们定的房间,商家不同意,也不退款,并且对我们造成语言攻击,我们如何处
·
李律师你好,我帮别人贷款一辆车,他是黑户,我们签的是租赁协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