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首页
>>
法律知识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
房产
的。对于这样的
房产
,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
离婚
怎么分呢?这是
离婚
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
离婚
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
离婚
时尚未付清,未取得
房产
证的如何分割?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
离婚
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处理办法:有的法院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有产权证后再处理;还有的法院会按着已经交付的部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继续还贷。
(2)当事人婚后购买的房屋,
离婚
时双方都要房的,按竞价原则处理。
离婚
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列形分别处理: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
房产
如何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公房,是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其中国有公房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由
房产
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称为“直管公房”)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称为“自管公房”);集体所有的房屋是集体组织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私房,是指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包括城市商品房和农村宅基房等。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夫妻
离婚
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这其中就包括对共同
房产
的分割。至于婚后买房
离婚
怎么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处理。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1、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公式为:应纳税......
·
个人按揭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资金不足不能全款买房,只能按揭买房了。按揭买房解决了不少朋友买房难的问题。但是个人按揭买房的办理流程也十分复杂的,对于想按揭买房的朋友来说,为了减少麻烦,建议您在买房之前先了解清楚按揭买房的流程。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按揭买房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1、合法的......
·
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其实都有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也不例外。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造成终止的情形不同,那么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对于租赁合同中止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租赁合同中止......
·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
·
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在通常情况下,您对婚姻最美好的期盼就是希望夫妻双方可以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当中往往现实是比较骨感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变得像仇人一样,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其中对房子产权的争夺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就是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夫妻如果离婚......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工程质量涉及到后续的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所以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来进行后续的维权和质量维护工作,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都需要进行哪些步骤呢。......
·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是指......
·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一)预防措施费用,即为减轻或者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自然资源减少所采取合理应急处置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二)恢复费用,即采取或者将要采取措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受损害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
·
关于民间非法集资怎么判刑
社会经济的发展必定会导致人们对于财富无止境的追求,进而使得一些人为了发财最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民间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违法分子利用人们对于相关信息的不了解,和对投资的多元化的追求,使人们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参与了非法集资。那么我们也应该了解民......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仙居县看守所
浙江省仙居县看守所地址在仙居县官路镇西陈村(2013年7月从仙居县......
·
新疆石斌律师代理某医院应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一审代理词
石斌律师代理某医院应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
·
立功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对一审宣判后至二审结案以前,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线索的,审判机关往往针对检举、揭发的内容直接向有关公安机关索取证明作为认定与否的根据。不经原办案的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审查核实,形成互相制约事实上的不能为。依照刑......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1、国家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以及交房的时间等等。但是如果开发商所交的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或者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是否可以退房?估计不少人在遇到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的情况下都会萌生退房的念头吧,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判决剥......
·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27374(半年136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28住院伙食补助......
·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之后,往往会选择租赁设备来使用,而租赁设备的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问题,这时您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以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要是不幸发生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您知道该如何选择管辖法......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1998年7月16日苏高法发[1998]14号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在我国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提供
在我国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也为市场经济的运转带来了极大的改变。不少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会通过各种方式对企业进行融资,但是,尽管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临时的困难,但是,您需要清楚的是,融资也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非婚生子女,户口一直跟我在娘家入户,
·
是否够成炸骗,如果走诉讼我赢得可能有多大?
·
我怎样做呢,我在12月3号开车把一孩子的腿造成轻微的受伤
·
车主到底有多少责任
·
尹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财产问题,我在婚后买了一套房我父亲
·
20年判的形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接见
·
我能否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临时合同期间的社保
·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