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多少?通常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比较大,一旦发生合同违约,会导致工期延误乃至工程项目建设停滞,后果比较严重。所以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就应该确定好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掌握的有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方面的知识,给您具体讲一讲。一、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情况有哪些?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二、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多少?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概念,如果未约定则不存在违约金支付问题。违约金上限属于约定违约金的范畴,是否设定,如何设定亦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决定,法律并不进行干涉。需要注意的是,约定违约金上限并不意味着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即以该上限为准。《民法典》第585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包括上限),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是可以要求增加的。也就是说,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上限是不能完全限制违约方所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的。按照《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如果违约金高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以要求降低,只不过需要达到“过分高于”的程度才会被允许予以调整。这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特点。综上所述,导致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最常见的因素就在工程款的支付上,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通常这个违约金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施工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那么法院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会给予降低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建筑工程......


·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
      一、可以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要求必须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用人单位一般都是会与其约定试用期的,而这个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往往也是根据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那么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什么样算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的立案、构成要件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非法的,很多人无法抵住金钱的诱惑而非法占据属于他人的财产。当遇到集资诈骗案时,受害人在收集齐全证据后可以向人们法院提交诉状。要想人民法院立案,则必须了解什么样算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的立案、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集资诈骗案的立案标准......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T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其支付报酬。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


·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理赔
      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理赔一般在跟团出去旅游的时候,旅行社都是会为当事人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而若是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的话,对于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就可以在保险范围内,申请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此时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


·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不断的创出新高,那么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给跟随哪一方继续生活呢。其实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就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情况,以及生活习惯。秉承着跟谁生活会更健康的原则来分抚养权。那么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条件呢?一、......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桐乡市看守所
    浙江省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乡市凤鸣路,坐北朝南,在桐乡......


·套路贷的犯罪形式很多,这几个点需要注意!
      套路贷犯罪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


·一直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抚养费应该是有双方父母共同支付的,不管孩子最后判给了哪一方,孩子的抚养费双方理应支付,只是抚养的一方可以少支付,没有抚养的一方多支付,那么如果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毛发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有什么类型
      毛发亲子鉴定要多少钱有什么类型一、毛发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1、头发做亲子鉴定收费是2700元;  2、毛发,血痕,口腔黏膜都是属于DNA亲子鉴定中使用的常规样本;  3、特殊样本为:指甲、牙刷、烟头、精斑、精液、经血、口香糖、牙齿;  4、特殊样本每......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协助执行事项是指:一、禁止转让;二、放弃专......


·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以进行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一、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时报......


·渔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


·企业并购流程有哪些?
      企业并购流程有哪些?一、被并购企业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寻找被并购企业直接进行兼并洽谈;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中介机构寻找被并购企业;以及在证券市场上收购企业;等。首先,并购企业确定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其基本内容是,通过对本企业(集团)的组织......


·上班工伤,把牙打掉了怎么算?
      工作时被碰掉两颗牙算十级工伤,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
·您好:我是一**司机01824**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在车上**字样广告我没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二胎问题,该不该怎么办啊
·帮我查一个在古交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被送到那所监狱?
·我被团伙诈骗,被骗子通过电话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我该怎么san
·关于债务的诉讼,有何规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