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弱者,法律要以事实为根据。由于“小三”而导致离婚的女人,很多都是把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官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江苏 姜舂律师 |
副主任 执业15年 |
18921344401 |
江苏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51782449 |
上海 罗东升律师 |
主任律师 |
18516500148 |
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13052261268 |
安徽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6583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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