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范围纠纷案例 工程范围纠纷案例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年月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年月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月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月日下午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月日下午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之一。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之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并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不低于2/3的比例要求。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中标,因此中标人应当是综合评分最高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本案B企业综合得分是第一名,本应当中标,以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为由,让A企业中标是违规的。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 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原告:甲电讯公司第一被告:丙建筑设计院第二被告:乙建筑承包公司
基本案情:甲电讯公司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
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乙为共同被告,判决乙与丙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甲是发包人,乙是总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析二: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以上法律主体将如何承担责任?
对工程质量问题,乙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丙和丁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甲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
本案必须说明的是,《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本案中乙作为总承包人不自行施工,而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虽经发包人同意,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其与丙和丁所签订的两个分包合同均是无效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
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范围纠纷案例,我们要注意,如果我们遇到工程范围纠纷,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使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在进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问题的约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的,需要花费一定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
公司非法集资案未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
有的人为了投机取巧,以更轻松的手段获取利益,就想出了非法集资的手段,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形成非法集资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公司非法集资案为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公司非法集资案未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该罪的犯罪主体除了自然人......·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与谁是法人没有关系。母公司需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破产责任呢?母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全资子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洛阳最新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拿到?
我国处于法制社会阶段,各社会主体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在受伤时,也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企业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此时职员可以通过申请工伤鉴定来得到救济,就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的工伤鉴定结果的出具是时间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洛阳最新工伤鉴定结果......·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建筑电气......·
探望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探望权协议范本怎么写?探望权又称探视权,是指离婚后未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定期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所享有额度权利,在离婚协议时中需要对探视孩子权利的内容加以规定,之后再另行签订探视权协议。那么,到底探视权协议该如何书写呢?我们整理了关于探望权协议......·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怎么追债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怎么追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近几年来,很多人看中了土地的价值,大量购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上投资建厂。国有土地中,用作工业用地的最为常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但是国家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土地收回......·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
⊙相关内容
·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处理债务纠纷法律问题,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研究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享受着网络发达带来的种......
·
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道路交......·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最近这几年,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地向农民征收土地进行城市化建设,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同时也失去了他们务农的工作,而山西省最近的征地计划也被提上了日程,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呢?以下......·
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现实中,有的情况下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有的情况下又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究竟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又哪些方式可供采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一、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
面对现实生活中,自身的名誉遭受到他人通过捏造的事实进行诽谤的
面对现实生活中,自身的名誉遭受到他人通过捏造的事实进行诽谤的情况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解决手段进行解决,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我们在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时,就需要找到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人实施了诽谤行为。那么,在我国诽......·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在昆明,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呢?下......·
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才有效
相信当前大多数人对国家赔偿并不了解,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什么问题我们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有效时间是多长,不知道法院对此的审理有什么时间限制,所以在时间方面很多人会出现问题,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那申请国家赔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