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一、 仲裁管辖权涵盖的基本内容
  仲裁机构受理有关的商事争议并行使管辖权,依据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没有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失去了其受理案件的基础。 从这一角度出发,仲裁机构通过受理案件确立的对有关商事争议可行使的管辖权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申请人所提仲裁申请的管辖权;
  2、就所提出的仲裁申请进行仲裁程序而对仲裁协议当事人双方的管辖权。就此而言,不妨对仲裁管辖权的内容作出狭义的概括:是指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进而进行仲裁程序的合法权力。仲裁机构是否具有这种合法权力,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是否存在一项仲裁协议;二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是所存在的仲裁协议的订立者。这方面的管辖权问题,均发生在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对其仲裁申请进行立案审查的受理案件期间。
  此外, 仲裁管辖权又可以扩展延伸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例如, 仲裁机构已受理案件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否确实存在;仲裁机构已受理案件中的被申请人是否确实是所涉及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范围 ;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属于不可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是否终止、失效或无效, 而此种终止、失效或无效是否导致了合同中含有的仲裁条款也因此终止、失效或无效等等。从仲裁过程的先后时间或阶段来讲,所扩展的这类管辖权问题,多发生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之后,因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引发。
  二、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限
  如前所述,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当事人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或理由能够成立,就可以排除仲裁机构的不当管辖权,进而真正做到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严格依法办事,创建或完善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从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考虑,为当事人提供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机会和时间,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当事人又可能而且确实已在实践中利用允许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作为手段,来达到拖延仲裁程序的目的。显然,如果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机会和时间而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损,对当事人双方是不公平的,也是违背司法公正这一基本原则的。因此,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期限问题是一个具有重要实质性意义的问题。在仲裁立法时,应当考虑在仲裁当事人双方之间尽量求得一种平衡,做到既可以保证当事人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正当权利,又可以把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不可避免造成的程序拖延,降低到最低的适当的程度,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我国《仲裁法》在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第2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于仲裁法中的上述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1994年《仲裁法》于1995年实施后,不得不将其《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中的有关条款修订如下:“对仲裁协议及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总结一下,根据仲裁规则,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只能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之前提出。据仲裁案件的数据统计,我国有20%的仲裁案件均有对仲裁协议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规则也会导致违法的一方进行不当拖延。故建议有劳动争议的一方尽可能一次性梳理全部的有效证据,为日后仲裁做充分的准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市场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样,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其中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中介组织人......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员1、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2、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


·农民工讨薪的途径有哪些?
      1.先协商先争取协商解决;  2.拨打12333、12348、12351;  3.申请调解;  4.找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  5.找政府;  6.申请仲裁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打官司;  8.申请免费法......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房地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分为房产与地产两大部分,房产往往是普通家庭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来的,而地产主要指土地使用权。众所周知,房产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那么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这往往是很多人关......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经济律师
    南京经济案件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地址等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江宁区.看守所,......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来说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批流程,和一些繁琐的过程。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还需要工伤鉴定费用,有一部分劳动者其实是不愿意做工伤鉴定的。但是,工伤鉴定书对您来说是非常......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


·上海劳动仲裁怎么办?具体流程有哪些?
      上海劳动仲裁怎么办?具体流程有哪些?上海市我国的一个国际化程度非常高的大都市,经济比较繁华,人口比较多,企业也很多。职工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当协调不成时,这就需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那么,在上海劳动仲裁怎么办?具体流程有哪些......


·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所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夫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收场,然而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中的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问题总会产生许多纠纷,其中对于哺乳期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母方取得,或者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确定。那么对于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我国法律对其做了什么相关的规定呢......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民法典》第10......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市××公司地址:××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伍××职务:经理被申请人:蒋××,女,××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案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市××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请求事项及理由:据悉,被申请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连带责任,您好!我父亲叫我姨夫开车并带上同车三人去某地(我父亲没有坐车
·刑警队有权利拘留网吧老板吗
·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九四年一月同居
·二行车以前走高速收收成一行车现在上高速要叫补交还要罚款合法吗
·结案,经济案件,代理结案
·在看守所还要再审吗 怎么知道多大的罪 怎样取保候审
·我们可以拿多少钱,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网上卖挂30000上家得了一万七,我们这边得了一万三,涉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