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刑法抢劫罪263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抢劫,这一词您都不陌生,很多影视剧中都有抢劫的经典桥段,山大王抢亲、劫财,犯罪分子拦路抢劫车辆等等,这些都是犯了抢劫罪。什么是抢劫罪,刑法抢劫罪263的规定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抢劫罪的定义
  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对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解释
  1、关于“入户抢劫”。对“户”字的理解,是指居民私人住宅,不包括其他场所。侵入居民私人住宅,具有更大的危害性。相对机关、学校、宾馆、商店、工厂而言,住宅较为封闭,更容易受到侵害,且在受侵害时不容易得到援助,因而常常是盗窃、抢劫犯罪的重点目标,需要刑法予以重点保护。
  2、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是指正在运营中的从事旅客运输的火车、轮船、飞机,以及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解释》把出租小汽车排斥在外,但是有争议。
  3、关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之所以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抢劫对象加以规定,是因为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有特殊的意义,需要特别保护。对“金融机构”应作限制性解释,不包括其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一般性财物。抢劫正在使用的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则应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关于“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所谓“多次”,一般是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对同一人或不同人实施抢劫三次以上。在同一地点不间断地对两人以上依次实施抢劫的,应视为一次。行为人预定计划要连续抢劫数户人家,虽然符合连续犯的概念,但计算次数时,抢劫一户人家应视为一次,抢劫多户人家就是多次。何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第4条,是“参照适用”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5、“关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为劫取财物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既包括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他人,也包括故意伤害致死或者其他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但不包括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情形,对后者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致人重伤、死亡”必须与行为人的抢劫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害人自伤、自杀身亡的不应包括在内。
  6、关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指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冒充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公安人员、司法警察等身份,或者有此种身份的军警人员冒充另一种军警人员的身份实施抢劫行为。冒充与自己身份相同的高级职务人员,如士兵冒充军官,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冒充”。冒充的手段无特定要求,行为人可以穿制服冒充,或者持假证件冒充,均无不可。
  7、关于“持枪抢劫”。根据《解释》第5条,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是指《枪支管理法》规定的各种枪支,即以火药或者压缩液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8、关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本项规定关键是确定军用物资的范围。一般认为,军用物资,是指供武装部门使用的物资,如被服、粮食、油料、药材、军事工程材料等。但是针对枪支、弹药,刑法第127条第2款又设置了“抢劫枪支、弹药罪”。从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法条适用原则看,后者要优先适用。但依照抢劫枪支、弹药罪处罚,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包括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而以抢劫罪处罚,除适用上述主刑外,还应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相比较,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处罚反而较轻。因此,抢劫枪支、弹药该定哪个罪,实践中有争议。
  综上所述,凡是有以上8种情况的,统统都构成抢劫罪,不管是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下所犯的,还是有预谋的,都是属于犯罪,都是要量刑的。所以希望人们还是能踏踏实实做人,不要去触碰法律。以上就是本次对于“刑法抢劫罪263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的人喜欢赌博,但也仅仅当做是娱乐方式,没有过多的参与,同时涉及到的赌资也不多,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允许的。但如果赌博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刑法聚众赌博罪。此时该如何对聚众赌博罪进行认定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一)该三项标准规定的均是累计数量,凡是未......


·2023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减刑想必您并不陌生,因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自首,或者说有立功表现的话,这都可以作为最后法院量刑的时候减刑的主要依据。而且即使最后法院判决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日后在服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减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


·刑事判决书上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这里法律规定的时间其实就是刑事判决书上诉期,那么这个刑事判决书上诉期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判决书上诉期是多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


·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危险驾驶是零容忍的,因为危险驾驶害人害己,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减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减刑。但具体的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微信上诽谤他人属于网络诽谤的分支,归属于网络诽谤,所以,微信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对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存在微小的差异......


·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中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我国的规定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实践中,犯此罪的情节也是不太一样的,因此不会所有的都判死刑。那到底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一、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


·法院能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当夫妻之间的矛盾被激化到一定程度时,许多夫妻都会选择协议离婚。然而,部分夫妻双方的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那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我们都会向法院寻求公平裁决,那么,法院能判决离婚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法院能够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作简单......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追讨欠款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致力于欠款清收及借款合同纠纷,专业解决当事人的......


·河南省驻马店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驻马店市看守所地址:驻马店市向阳街南段导航......


·非全日制用工主张加班费应否支持?
      1、各地在非全日制员工是否享受,以及如何享受法定节假日待遇上都形成了不同意见。分支机构较多的用人单位很难一一甄别与及时调整。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讼,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时,一并就法定节假日报酬的给付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怎样的?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怎样的?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税费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缴纳税费分为股权属于个人或者公司,这两种情况。(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医疗过错伤残标准,相关处理有哪些
      医疗过错伤残标准,相关处理有哪些一、医疗事故及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一级甲等死亡一级乙等一级(100%)二级甲等二级(90%)二级乙等三级(80%)二级丙等四级(70%)二级丁等五级(60%)三级甲等六级(50%)三级乙等七级(40%)三级丙等......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如下五种类型的自然人或者法人:(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还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那么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就是......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土地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但是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严格土地管理条例和管理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过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企业公司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但是如果遇到公司注销的情形,您不禁也会问公司注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四处散播个人私生活隐私应判何罪?
·请问,别人欠我钱,当时有欠条,我拍了一张照片,欠条丢了,有照
·我们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我原是苏州斯普科林的总经理
·去年11月11日在临汾市尧都区贾庄5#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工地上
·劳动合同到期,我的劳动合同明天最后一天就到期了
·辞退员工补偿san div
·请问下,如果自己种的烟丝,然后想打包一些坐高铁,可以带上高铁吗?当然,不是用来贩卖
·你好,想咨询追加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