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一、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
  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现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除非他的继承人自愿做冤大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家属在他的遗产范围内还债,不能清偿部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作为债务人的家属都不愿意主动替债务人还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通过诉讼途径的话,不可以死去的债务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应以他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在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法院受理后会查明死亡被告有无可以偿债的财产,有,法院会判令家属以其遗产为限偿还债务,超出遗产部分无效。如果没有,法院会以被告死亡,终结案件的审理。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法司法解释 6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权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要看债权人在追债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了,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债权人在讨债中使用恐吓、威胁债务人,采取非法手段,甚至闹出认命,造成债务人自杀这一恶劣事件发生,债权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在整个追债过程中,债权人没有使用暴力及胁迫等手段,债权人并没有过错,债权人没有触犯刑法,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债权人没有过错,但是发现债务人正在实施自杀行为,债权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而承担法律责任呢?我们认为正常的讨债行为没有导致:),债务人基于自主决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债权人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应该因为其死亡就推测债权人是不作为犯罪。
  以上是关于债权人讨债债务人自杀死亡后,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和债权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回答。当然了,在生活中,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讨债,尽量避免债务人自杀这种情况发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
      有的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可能会约定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不分得一点财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在协议离婚中,如......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一、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等。(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一、办理股权转让公证的情形股权转让是指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公证。但以下情则需要采取公证来规避风险(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在外地亦可):(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不意的计谋。在商业中,常以不易被人发现的细节以假乱真,蒙骗顾客,在催款活动中,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示假隐真勾起债务人的种种欲望,我方可利用之施展计谋。  瞒天过......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按照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怎么注册申请专利注册的流程一、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
      1、适用的情形,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适用的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请求权人......


·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用和对方签订劳动劳务协议,因为也有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证明相关劳动关系的,而且有劳动劳务协议合同的话处理这些事情会方便很多,那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要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呢......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专注合同纠纷案件,擅长重大复杂合同案件。提供......


·泰州李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成功改判
      轰动一时的泰州-兴化男子李龙宝伪装车祸,杀害怀孕妻子......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民法典》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完全一致意见的情况。例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是怎样的?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在一个企业里,合同事务不同于企业内部的其他事务,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合同审查批准方面都会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由这个部门来统一负责审核管......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应当重视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


·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夫妻关系不合,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如男方有过错,重婚或有外遇的情况,女方需要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了一些关于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了。那么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什......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州市从化区在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力度一直很大,这就导致了不少郊区农民失去土地。为了弥补被征地群众的损失,从化区政府会从财政中拿出一笔补偿款,发到农民手中。征地补偿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基本每年都会做出调整。那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家庭纠纷引起的案件 有什么解释
·您好,我是湖北黄冈的,十月份跟河南人在上海高铁路维修的工资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我该怎么办?本说元旦
·我想知道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仙人湖是不是有个看守所
·你好你可以把你们立案庭电话发给我吗
·新房只交首付 如果起诉离婚 算共同赠与孩子的吗
·怎么四级伤残待遇,律师你好!我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后有些不理解
·单位不给交保险,我想起诉我没有正据咋
·在私企工作过的有害工种能享受提前退休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