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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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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
债权债务
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
债权债务
关系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
债权债务
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务概述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二、债权与债务关系
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
债权债务
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性质上属于请求权。
三、债权与债务关系是如何体现的
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债券来体现,其定义包含了 债券是由债务人出具的,债务人有一定的条件利用他人资金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债券是有价
证券
,是
证券
市场上的主要金融工具。其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实质上是资本
证券
。
以上,为您解答了”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从中可以看出债券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换句话说也就说债券就是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债券的含义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
债权债务
关系,投资债务市场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想比之下会比银行存款利息更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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