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商标侵权过错推定原则

首页>>法律知识

    商标权是无形财产权,本质上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保护期限不确定性等特殊性质,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与一般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区别,即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归责原则作为民事侵权行为法及其理论中的核心,其主要原因在于归责原则是确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根据和基础,归责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其在实践中所要解决的确定民事责任的问题,从理论上来探讨过错推定原则,并认为过错推定原则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是不完全的,或者说忽视了探讨归责原则的真正意义。无论从过错推定原则的实践意义上,还是从理论上,过错推定原则都有着与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不同的特征和独特的实践意义。

  

  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是有区别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其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它在本质上是对个人行为的非道德性、反社会性的价值评断。它“标志着行为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对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轻慢,及对义务和公共行为准则的漠视”。 由于这种轻慢和漠视,行为人理应受到谴责和惩戒。过错责任原则不仅将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同时也将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主要依据。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过错责任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就必须证明侵权行为人具有过错。在过错推定原则中,实行的是举证倒置的方式,如果侵权行为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本身没有过错,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过错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两者间的最大区别。二是过错责任原则严格区分侵权行为人的过错与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来确定承担责任的范围和程度。在过错推定中,由于过错本身是难以推定的,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很难确定出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三是过错责任原则严格区分了加害人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中,由于过错本身是推定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很难确定被推定出来的侵权行为人的过失程度,并以此与原告的过错相比较,以确定双方的责任范围。

  

  同时,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也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无过错原则完全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使他人损害,就应确定行为人的责任,所以它是纯粹的客观归责。过错推定并非纯粹的客观归责,承认行为人有举证的机会,通过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免除责任。二是在实践中,无过错责任常常不考虑当事人有无过错的举证,法官也无需根据案情对此问题作出判定,故这种责任“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过错推定赋予了法官在认定行为人举证反驳的效力、对有效免责事由的确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能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创造性,使法律规定更能适合于社会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需要。

  

     过错推定原则是介于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原则之间的侵权归责形式。过错推定原则能够纠正过错原则对权利人举证要求过苛而对侵权人失之过宽与无过错原则对权利人保护比较充分而对行为人失之过严这两者之间的偏差。 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其正当利益,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预防、回复两大功能,其目在于如何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恢复和弥补,即权利人的权利恢复到未受侵害时的状态。

  

  损害赔偿制度的出发点是通过责令侵权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来维护和恢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领域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

  

  我国《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从法律上确认了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责令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免除权利人举证的困难,使权利人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大大加重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其通过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来免除损害赔偿责任的机会。在权利人和侵权行为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从而实现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功能实现的最大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的冲突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我国,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企业名称权是指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对其企业名称在核准登记的区域内享有的专用权利。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主要包括:1.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


·商标侵权案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一、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商标法》第5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法定赔偿。(一)被侵权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若干解释》第15条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中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


·商标侵权中的类似商品
      正确判断类似商品,确定判断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比对的关键。国家商标局虽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


·商标侵权律师函
      律师函又叫警告函,言表之意即为律师受他人委托而向侵权人发送的要求停止侵权的正式书面函件。既然如此,律师函本身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这也是很多侵权者在收到律师函后置若罔闻的主要原因。其实,律师函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向通过律师对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法律责任的阐述,以使侵权人明晰其从事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旦确认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征地类型有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当然林木用地也不例外,这些类型的征地国家都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的我们也专门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看一下。一、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师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解答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最新串通投标罪司法......


·刑案中“本院认为”的内容能不能用于民事案件?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5日,许某为其机动车在保险公......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保护,在我国的诸多法规当中都有体现,因此在刑诉法当中对未成年人庭审的程序就有着特别的规定。法院在审讯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会像审理自然人犯罪一样,是有着特殊的法庭程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
      细心的人发现了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法官都是先对离婚案件作出调解的,而此时根据不同的调解结果,自然对案件作出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审理了之后就直接宣判不行吗?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惑,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一、调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若双方......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哪些,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是拘传,而有的时候却又是进行传唤。虽然拘传和传唤只有一词之差,但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甚至还有人为这二者是一回事的。那究竟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一、拘......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一、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醉驾无事故要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嫌疑人认罪态度和可能然后对于社会危害决定是不是缓刑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去开发商那里买房,都是开发商提供买卖合同,很少存在自己拿买卖合同的情况,但是二手房买卖就很需要自己提供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医疗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当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那么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1、......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帮别人向银行贷款纠纷
·以这个为内容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请问9级伤残应该理赔多少.
·杜律师,我有笔税银贷逾期,您代理了,在我收到法院传票前,我已
·侵占房屋共有权,本人2007年在县城买了一套私人建商住楼共有5层我在4层当时协议
·你好,鲍律师,我咨询一下,别人欠我钱,到现在还拿不回来,我该
·房产抵押,对方欠钱,对方欠钱,如果对方还不出的话,就用房产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