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首页
>>
法律知识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根据我国《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该条立法旨意和语句结构上分析,该条已说明了债权人为债权转让的通知人。
合同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更明确地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即债权人转让债权而对债务人作的通知,一经通知便不得撤销。
由此可以更清楚地解读出,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只能是债权人(权利转让人)。更进一步说明了只有转让债权的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只有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到达特定的义务人即债务人,转让行为方能生效。经以上分析,可清楚地得出,债权转让时只有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2、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
对于该问题,应当结合法律关系对等,权利义务平衡和惯例等因素,遵循原
债权债务
形式,是口头协议的,以口头通知便可,但更赞成书面通知,以便形成纠纷时有相关证据。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对待转让通知的形式与原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形式相对应平衡,为最符合其法律和行为特征,也能保证债权的有效转移,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由受让人进行通知或者由受让人代转债权人的书面通知的现象,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由受让人进行通知的情况,因受让人不具有通知债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有关通知主体的要求,因此,受让人进行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由受让人代转债权人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代转是通知的一种方式,受让人只是通知传递方式中的中介人,并不能因为受让人在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地位,就否定债权人作出的通知的法律效力,因此,由受让人代转债权人的书面通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根据
合同法
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现实中,只有债权人了解清楚哪些债权禁止转让之后,才能更好的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进行债权转让的,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一、撤销权有时效吗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1、诉......
·
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一、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一般借条上会出现的身份有四种: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法定代表人,落款可能直接影响法院的认定。一般认定规则为:(一)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借条正下方签名,可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二)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
·
存单质押贷款案件具体分析
存单质押贷款案件具体分析一、存单质押贷款案件分析:1995年12月C公司向A银行某办事处申请贷款130万元,某投资公司(简称B公司)存入A银行办事处150万元,办成一年定期,以此为C公司提供担保。之后,C公司与A银行办事处签定了借款合同,期限10个月,B公司工作人员孙某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经查明,担保合同上的公章和......
·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公司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公司欠款说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本人因资金周转有困难,经与协商,向其借款、大写。双方特此签订该欠款说明协议,欠款人保证在30天内无条件还清全部......
·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当企业在外应收账款太多时,流动资金变少,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债务清欠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事件。逃债方拖欠账款是出于资金周转不畅、经营不善或是诈骗等原因,债权人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顺利地讨回债款。当前,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主要有哪些?我......
·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 就遇到的劳动争议来看,可以解决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就遇到的劳动争议来看,可以解决的方法比较多,而其中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就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要哪些,若缺少了材料,那么很有可能不会受理案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申......
·
遗赠抚养可以是子女吗?
随着近几年空巢老人的话题不断,您越来越关注空巢老人的现况,空巢老人指自己独居的老人,包括了膝下无子女的也包括有子女但是并未尽到赡养老人责任的,为了解决这一情况,我们推荐老人可以与遗赠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抚养人代替子女尽到赡养责任,但是......
·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是怎样的
通常在夫妻中一方打算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还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相关的事情。不过要注意为徒律师提供帮助的,律师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到底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
·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已经把醉驾这种现象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如果司机涉及醉驾的话,轻则会吊销驾驶证,重则需要承担几个月甚至是几年的牢狱之灾,肯定驾驶证方面对醉驾司机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为您介......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庆元县看守所
浙江省庆元县看守所地址在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星光路27号,庆元县人......
·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合同履行违约法律问答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合同履行及管理的一般性原则......
·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形,房产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重点,房产涉及到双方的巨大利益。那么,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一、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俗话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做生意更要以诚信为本。合同就是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签订的平等协议,但还是有些商人会做一些不诚信的事情。那么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
·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多方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多方股权转让协议?甲方(1):身份证号:甲方(2):身份证号:甲方(3):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各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1)、(2)......
·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专利申请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一件发明或者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也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满足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
·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
·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这些问题可能会难倒不少人,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一、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广州大学城建设的目标是全国一流的大学城。无疑,它将给番禺区带来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番禺区委、区政府有此共识:这意味着把培养全国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基地放在番禺,这对提高番禺的文化知......
·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我们知道单纯的吸毒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构成犯罪,那么要是自己没有吸毒,但却让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毒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要不要去法院了?
·
你好,我有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想咨询一下,现在忙吗
·
我在老家租了两亩地,政府现在要征用,给我发整改通知要我移除/span>
·
我被别的单位盗用个人信息,虚列工资表。我该怎么做?
·
我是信息部,有个司机在我们货站定了车货,800公里跑了3天,
·
我想问一下未满十八周岁可以办理农业行卡吗?
·
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就职的企业为外企
·
债务拖欠追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