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到大的学校里的老师、食堂阿姨、看门的老爷爷和保安叔叔等等他(她)们收到什么约束呢?相信您都知道这些人员都是属于学校教职工的范畴,他(她)们理所当然地受到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约束。
  
  学校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教职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教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
  
  第7条教职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工,不收取教职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
  
  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工,向教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看完上面长长的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相信您很容易的了解到这份规定的严谨和完善,包含了教职工在学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而一直约束着我们的校纪校规、法律法规比这些更加复杂,可见这些规则制定者们的辛苦。如果你是一名教师或者职工,请你一定要遵守这些规定,以免受到处罚,也要对得起制定这些规定所耗费的海量脑细胞。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目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约定了违约金,很多求职者都有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一定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高有低,比如某人签了5年劳动合同,年收入2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是否合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发生法律纠纷之后,我们都知道要到法院去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也可以诉至法院。但是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呢?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的管辖问题,阅读完本文您就知道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起诉了。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第......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是和标准的劳动关系有所区别。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在确保劳动者享有基本的保障之外也可以确保劳动者享受其他劳动保障待遇。那么关于军人的特殊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下面带来详细解答。劳动法对优抚军人有特殊规定。即劳......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中,核心内容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也就是说,对外在大城市生活的外地人来说,以后可能不用买房就可以享受到平等的子女教育权。那么,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由于是新人,因此在许多问题上都懵懵懂懂不太清楚。不仅是工作问题,还有入职工作时接触的合同文件等。那么,签入职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查明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非法经营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会依法定罪处罚。此时,就需要对非法经营罪与非罪作出界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非法经营罪与非罪的界......


·承担连带责任诉讼如何收费
      承担连带责任诉讼如何收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诉讼费用都包含了哪些呢?在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时,诉讼费由谁负担、怎么负担困扰了不少人。那么承担连带责任诉讼如何收费呢?我们将为您对该问题进行解答。一、诉讼费包含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在医疗事故的鉴定当中,分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前者可以说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只有鉴定出相关事故属于医疗事故的,才能对患者的损害按照医疗事故的规定来处理。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呢?下面,请跟随我......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无锡市看守所
    无锡市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邮政编码:214151。......


·业委会违规召开业主大会,擅自选定解聘物业公司,律师代理帮业主成功维权
      代理:原告(上诉人)结果:完全胜诉价值:本案为......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给别人打工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扶持让您人人都可以当老板。但是公司注册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您知道么?我们来给您解答一下。一、核准名称: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


·出生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亲(或者养父)是×××,母亲(或者养母)是×××(如果是养父母关系应注明收养登记......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是指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二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案件的......


·徐州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保护职员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各地立法机关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文件资料制定适宜于本地的工伤鉴定的标准,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徐州工伤鉴定标准2017......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了解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一、离婚起诉状要几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


·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随着公司企业制的迅速发展,股东的出资能够加快公司企业的资金运转、改善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为公司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那么,我国公司法法律对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何规定下面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公司法》......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一、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2015年买楼交入住费8000元里面含保证金2000元现在不
·我该怎么办。谢谢,我现在正在申请强制执行期间
·我有C1驾照三级残疾证可以用私家车跑客吗
·我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个事
·上完一个月,到又上了几天才能走,工资该发多san
·老赖欠钱不还,2200块钱可以走司法程序吗?
·你好,你是方城县律师吗,我弟弟关在方城县看守所,
·上班机器压到大手母指,第一个关节上面一点骨头压碎了,厂里有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