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不管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里想要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都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才行。不过,起诉离婚中需要的材料可与协议离婚需要的不同,那到底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起诉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3、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4、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5、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6、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7、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整理了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在诉讼离婚中,要想获得有利判决,当然离不开证据的提供。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是由原告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婚姻的办理流程其实和国内婚姻办理流程差不多,只不过提交的资料要多一些。当然,有的涉外婚姻还会采取公证,那么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


·新《民法典》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法典》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陪嫁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女方独有;如果是婚后的,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男方要想离婚,而此时女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对于男方来讲,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


·乙肝影响抚养权么,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斜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需要寻求法律诉求,有人民法院判决。发拿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是否患有疾病,若一方患有乙肝影响抚养权么?一、乙肝影响抚养权么?我国,乙......


·法院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我们知道,普通的公民是不会天天跟法院打交道的,因此,他们如果牵扯到法律纠纷,可能在打官司的时候,不清楚法院的办案到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整理了法院的办案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法院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立案当事......


·畜牧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 县_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公社(村)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


·拒传、假传军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战指挥秩序。军令是部队执行军事......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抚养条件】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1、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这里的......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枣庄医疗律师谈: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案例一        患者李某因单位查体发现心脏有问题,遂到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心脏长大,窦性心律,心功Ⅱ级。患者入院当日签订《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告知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曾经,海洋经济大省--江苏打官司却要跑到别省起诉。滨江临海,海岸线长954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江河湖海兼备……江苏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省。历史上,江苏曾是郑和下西洋“宝船”的建造地和航海始发地,是海上丝......


·组织卖淫判几年,如何对组织卖淫进行处罚?
      当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就要依法对组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即以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我国对组织卖淫行为的处罚是怎样的吗?具体判几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组织卖淫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


·商标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
      商标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商标所有人对所申请的商标具有商标权,也是对商标的专用权,现在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对商标专用权通过质押进行贷款,可是如果要对商标权质押要到什么部门登记?具体又有怎么样的登记程序?以下我们将为你整理相关资料。一、什么是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危房强拆怎么补偿,请问危房强拆怎么补偿
·要离婚,双方分居多年对方有家庭暴力倾向
·你好,我贷款他叫我打印协议按手印,签名了,知后,叫我打激活金,是不是网络诈骗?那协议有效吗?
·对方全责我应该获得那些赔san
·我老公是还信用卡的,上个月23他说有急事要去大陆叫我老公帮他把下个月的账也帮还完,他好上大陆,我老公
·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孩子归属问题,方便的话接个电话
·你好,就是我一个亲戚以前公司用我的名字做得法人016公司牵扯一个买卖官司我被进法院黑名单了
·我欠了十几家7天的网贷,我真的没有能力还了,可能连工作都保不住了,害怕找我麻烦,利息太高了,请问现在
·我去应聘工作合同只是复印的啥都没写,只是让我签字摁手印了
·您好,人在武江监狱怎么找不着编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