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交通事故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可以采用的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近年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交通拥挤程度变高了,各大汽车公司产量提高了,车子的性能提升了,于是买车子的人变多了。马路上奔驰着的车子一多,事故出的自然也就多了,那么出现
交通事故
怎么处理呢?由于开车的司机们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交通事故
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很明显的行不通的,只有采用合理有效的方式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交通事故
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很明显是不可以采用的,既然不正确的方法例如争斗不可取,那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一、和解
和解是指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争议纠纷。
二、调解
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调解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
1、和解的适用范围
根据《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之规定,不适用调解有下列四种情况: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
交通事故
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2、调解的程序
(一)调解开始。损害赔偿调解开始时间规定为,事故情节清楚,责任明确,材料齐全,如有
交通事故
致伤残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开始;如有
交通事故
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如
交通事故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另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
交通事故
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然,如果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
交通事故
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二)调解。根据《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之规定调解程序为
1)介绍
交通事故
的基本情况;
2)宣读
交通事故
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于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
交通事故
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事故调解人员可根据有关
交通事故
处理方法、规定等,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条件提出损害赔偿方案,供事故当事人自愿协商。
(三)调解结束。
三、诉讼
指人民法院在的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的方式。
您一定要谨记,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才能真正解决因
交通事故
产生的纠纷,
交通事故
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不可以采用的,因为通过不合法不合理粗暴的方式只能让事情变坏,本来自己有理的事也会变得无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得不到保护还会失去更多合法利益,甚至可能要经受牢狱之灾。如果车祸发生,请一定要冷静下来,不要意气用事,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只会祸上加祸,不得善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
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的,那么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了。而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其他费用的缴纳,那究竟房屋买卖需交什么费用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方需要交纳什么费用,交多少?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
·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对上海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车一族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为此,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与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数据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市发生......
·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许多犯罪者被判刑后还要交纳罚金,许多人觉得不交罚金也没事,毕竟都已经判刑了,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被要求交纳罚金的人必须交自己应该交的罚金,承担自己所犯的错误。那么如果不交罚金又会有什么惩罚呢?下文对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判刑后的罚金不交可以吗?......
·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大概分为了两种,即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另一个就是报警,由交警作出处理。我国法律中对当事人私了的条件做出了规定,那么一般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
·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一、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
·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那么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
·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中有规定,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要是约定超过了这个期限规定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也是无效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租房合同有期限限制,也就会出现到期的情况。那么房屋原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太仓市看守所
江苏省太仓市看守所地址为太仓市双凤镇新湖管理区迎春路1号(太仓......
·
大竹离婚律师发表的民事起诉状原创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
·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我们都不知道到该如何解决,其实关于这一类的纠纷我们可以到工商局区提纯申请或投诉。工商局了解相关情况会,会去走访调查。等事情清楚明了后,会给市民出具相关工商局书面回复。那么具体操作......
·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的的法条有哪些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的的法条有哪些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贪污罪是要被定罪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对该罪的相关规定都不清楚,甚至还有人问过我们,贪污罪的处罚在我国哪些法条上有规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加强,对交通问题也逐渐重视,各地之间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两地的经济发展,但是这也要求了道路的工程质量必须严格的满足相关标准,那么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
·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
·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申报个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申报个税吗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现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各行各业的离职潮一波接着一波,有的是员工主动辞职,有的是公司辞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申......
·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实中却有不少事故发生,每年因事故死亡的人数不在少数。事故发生以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就要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根据事故认定标准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事故责......
·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营运车被别人撞了,别人全责,别人该怎么陪?
·
两年前借出去5万块钱当时写了借条半年内还清,一直到现在没还
·
妻子有病,不能外去工作,小孩以成,丈夫提出感情破裂离婚,法律会怎么判怎么判?
·
我哥在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失踪五六天了,到底是犯罪还是
·
其他家庭成员是否已经没有此权利了
·
上班工作中意外造成腰椎间盘突出能算工伤吗?几级
·
秦律师您好我秦林宝贵州来温州打,工作时切割机切到右足踇第一
·
中介方单方篡改居间合同合同是否生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