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的通知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带来的分析。一、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二、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务谁偿还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三、清算通知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2、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四、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综上所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60天,如果清算组没有在这一期限内在主要媒体和报纸上进行公告,对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该由清算组来承担责任。为保险起见,清算组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2、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权及抵销权行使的前提下,破产程......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些?在企业管理不当或者资金周转失调时,由于企业所欠债务到期,但是企业的资金又不足以偿还债务,这时企业就可能宣布破产。企业宣布破产后,就需要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的企业。那么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现在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对于现在快节奏的人来说很重要,但是需要多少时间呢?应该有很多人想知道,如果您感兴趣请阅读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一、如果股东决定自行......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在一些工业城市,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大量的棚户区存在,影响了城市形象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也是加大了对棚户区的改造,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那么,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不出等级怎么赔偿?
      工伤发生之后,得到了鉴定结果,当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一些人的工伤等级并没有达到要求。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不出等级怎么赔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创办一家公司在当下而言,并没有以前那么困难。但是在实体经济比较萎靡的今日,将公司发展很好并能不断壮大创收就比较困难了。因此,不少公司选择破产也成了必不可免的结局。那么,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呢?下面请跟随律......


·纳税人代码是什么?
      纳税人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一、纳税人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1、纳税人代码是由行政区号+企业代码证号码组成,个体纳税人代码是法人身份证号码。2、纳税人识别号是录入税务登记时产生的机器流水号。一般而言,不是到所登记的税务......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前行律师朱品文办债权债务案记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前行律师朱品文谈......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一、申请条件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我国就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法条规定(一)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如参加鉴定的人员......


·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能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错吗?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这方面的疑问。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


·工伤鉴定失败后怎么办?
      在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有时候还会出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家在很早前就推出了《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人民在工作中的利益,但是前提是要对所受的伤害进行鉴定,但如果工伤鉴定失败后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


·入室抢劫案的司法程序及量刑标准
      入室抢劫是抢劫罪中情节比较严重的一个,入室抢劫案的司法程序属于刑事司法程序,过程比较复杂,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又是如何量刑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关于入户抢劫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国际托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现行的《托收统一规则》是从1956年、1967年《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发展而来。原规则的定义部分规定“有关各方当事人是指委托银行进行托收的原主(即委托人),上述被委托的银行(即托收行),以及由托收行委托办理承兑或托收商业单据的代理行(即代......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要是确定好房屋需要给另一方的话,那此时就需要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尽快的将房产过户给对方,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离婚之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村里借的钱,0了分利息还能给吗?
·鉴于现在的疫情服刑人员能申请探视吗
·我交80元定金,某公司不退款咋
·1(结婚30天后发现女方隐瞒甲减病又怀孕离婚怎么判?
·交通事故,今年的3月18日我家的凯迪拉克在哈尔滨被一台翻斗车给撞了当时报警了
·在厂干临时工,于元月三十一日,包,掉下来把我小腿骨折了,他只
·下班回家电瓶车单车事故可以工伤认定吗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殴打事件致原告为一级轻伤,现被判刑一年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