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弄丢工资条如何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办法:
  1、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劳动关系证据主要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4)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5)其他劳动者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等。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其他
  还可以利用工资卡,工资卡当然有用,只是差别在于没有明细而已。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出来清单,然后把工资的部分注明。有证人作证当然更好。但是一般的,如果证人是本单位同事,可能会因为单位的压力而不出面。工资条丢了可以申请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官方证明,就好比身份证或户口簿丢了补办就是了。当然,如果购物发票丢失了,不好办,商家是不提供查询补办的,这个和工资条不是一回事。劳资部门没理由也没有法律依据不给提供补办证明。必要时,提请法院或请律师办理。
  二、员工工资条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资料至少要达到两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所以,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事实上,在实践中,工资条的作用可大可小,即在没有发生纠纷时,几乎用不到工资条,而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它就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之一,但它也只能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去维护您的权益。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厉监督和检验的一项,监督和检验体现在一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来保证每个阶段能够顺利的建造并且质量百分之百合格。而在钢筋工程质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后续工程的质量合格。那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钢筋工程质量标准是什......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就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很多时候都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当然也必须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一般为三年,当事人一点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写一份起诉状。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供您参考。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但这个试用期工资也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您知道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一、拖欠贷款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二、工地拖欠贷款(一)个人信用遭破坏一旦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统记载,并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上。......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司债券越来越多,其种类也是层出不穷。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而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就是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那么,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国家或者地区要进行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成。不过,国家政府在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为了避免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就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赔偿办法。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菏泽......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关注刑事领域,办理各类的刑事案件,擅长刑事重案......


·襄阳律师张国平:极端方式讨薪不可取
      去年被评为“感动襄阳十大人物”的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国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同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合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吧。《合......


·劳动者预告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提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维护其自由流动,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是为矫正劳动关系的......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随着国家的发展,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土地建设对公民有利的建筑设施,就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将该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经济或安置的补偿,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厂厂长,现住××县××路××号。被申请人:B,男,××岁,×族,××省××市人,失业人员,现住××市××区××路××号。案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拖欠货款纠纷,于××年××月××日向你......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处理搜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


·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现象在各级官员之间层出不穷,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主动上交自己收受贿赂的财物。那么,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今天我们就该问题为您做一说明。一、个人受贿立案标准1.受贿数额在......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
·刚拿驾照,实习期,一次直行红灯,两次左转弯红灯都是同一天发生的会被扣几分发款多少
·开发商拖欠工资4多了,每过只给一点,平常去要根本找不到人,求助求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离婚女方要钱,我现在没钱,怎么能离
·我本人没在家,村里去挖精准扶贫的房子挖错了,把我的房子挖了,怎么处理
·12月24号下午3点57去新北区洛克公园打篮球,由于它室内有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在小区办家教需要办证吗?要办的话如何办?
·临泉县城关镇人借款20万,有三名担保人,判决书已生效已被申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