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

首页>>法律知识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现在有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流断裂,面临破产风险。这个时候,在各方的相互努力下,可以对这样的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可能很多人会问,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下面就来具体和您探讨一下。一、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公司破产重整面临哪些问题?1、债务人可能利用重整制度执行不力逃废债务因为重整程序的启动就意味着包括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诉讼和要求都将被自动冻结,而原企业经营管理层可能被法院选任为重整人,继续控制企业,继续经营,学者们将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限制经营的范围监督不力,则可能由于企业重整的公示信息的有限、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人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原企业管理层并不是真诚的想挽救债务人企业,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趁机剥离优良资产转移到法律上没有关系的暗公司,或者以获得重整资金的名义低价转让给关联企业;当重整失败转入清算程序时,还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在清算程序中逃避债务。2、重整制度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影响交易安全中国有担保的债权人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如果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而无相应的损失分担或消减机制,其直接后果是银行资产的风险加大。这样,银行必然提高融资成本和条件,在贷款方面更为谨慎,相应地必然会造成企业贷款难。这是一个两难选择问题。所以说,债权的保障是交易安全的基础,担保体系是债权保障的基本制度,担保物权在担保制度体系中是最安全、最有效地的债权保障措施,如果对“物权优先于债权”这一传统的民法原则强行突破,而没有分散担保物权失效的补救或补偿机制时,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交易之间将自发的展开一轮为寻求债务秩序安全的博弈,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更安全或者远低于担保物权设定成本的债权保障措施,从而有可能增加因传统债务秩序被打破而重新寻求风险成本平衡增加的附加成本,对整个社会而言,债务秩序新的平衡无疑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对交易安全秩序造成了冲击。3、让债权人承担企业重整的社会成本和风险,有失公平重整制度中强制程序的中止、别除权的限制、重整债权清算的限制,虽然有助于保全债务人资产的完整性,但已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加之,重整程序的分组表达方式和股东利益的引入,在增加重整计划通过的机率同时,也削弱了债权人对债务清理的自治能力,尤其是法院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强制通过重整计划时,甚至可能排斥债权的意志,使债权人缺乏债务清偿的心理预期,给债权人的经济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性,如果重整失败,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债权人实际上承担了重整企业逃废债务或者重整失败的风险负担,这对债权人有失公平。因为按照谁受益、谁负担风险和损失的公平原则,挽救债务人企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风险和成本应当由社会或政府共同承担,债权人可能是企业重整的受益者但不是受益者的全部,所以不能让债权人承担所有的重整风险和损失,而应当由社会或者政府共同分担这种社会成本和风险。4、挽救重整企业,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中国股市上虚假陈述和披露虚假信息的丑闻不断,而且中国股市退市机制不畅,信息不透明不完全,人为操纵股市的情况严重,如果将来对处于重整状态下的ST、PT公司,像中国股市这样,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不能及时退市、重整不成功的信息不能及时在股市上披露,反而人为炒作,将股市上的圈钱与重整制度的结合,其后果是其重整更容易滋生合法外衣下的信用黑幕,将重整的风险转嫁给处于信息弱势广大股民,重整制度的弊端在证券市场上就被扩散。此外,在重整程序过程中,由于股东对濒临破产的债务人企业也具有利害关系,主要表现在股东的红利分配权和剩余索取权,而且股东的参加可以为重整企业注入新的资金,增加重整企业复苏的可能性。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由此可见,破产重整是最新引入的破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债务重整的方式使频临破产的公司合法的减免一定债务,使公司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可能。所以不能简单的进行操作。对于有潜力的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可能会走出困境,但是一些本身经营就不好的公司,采用这种方式也仅仅是缓兵之计罢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申请破产要多久
      企业申请破产要多久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


·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有哪些?实际上清算有二种情况:1、由公司自行终止经营清算;2、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前者在解散事由出现的15日内由公司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收费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收费?当一个公司实在是运用不下去的时候,要么会被其他公司吞并,要么就是宣布破产。而宣布破产的公司并不是宣布完就结束了的,法院还要按照相关程序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但是这个清算案件的处理并不是法院的职责,那么,破产清算如何收费呢?一起来看看吧!一、破产费用的内容破产费用包括:(1)破......


·破产欠的工资怎么清算,如何讨要工资
      破产欠的工资怎么清算,如何讨要工资如果所在公司破产了,而员工工资一直没有拿到,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解决呢?此时了解破产欠的工资怎么清算以及如何讨要属于自己的工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避免劳而无酬现象发生,则是重中之重。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出介绍。一、破产欠的工资怎么清算破产财产在优......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那么此时公司的大部分才财产就会变为破产财产,当然这也不是很绝对的,因为其中有一些财产并不属于公司破产财产之列。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不包括的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什么是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分配......


·建筑工程施工框架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框架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在实践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就表示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基本上就可以把其他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了。没有其他的竞争者,合作双方就可以就进一步的合作展开深入工作。那么合作框架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篇......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吗?现在保险行业兴起,为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而比较多的投保类型就是机动车辆的驾驶保险,这样,我们在出行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多了一层安全保障,并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可以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那么,对于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原因是什么?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申请劳动仲裁,要在一定的法定期限内,否者过期无效。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发生仲裁时效中断。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通过事实法律行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也就意味着日后有解除的一天,而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在这种情况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都是必然的,但如果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也要确定抚养权归属、计算抚养费数额。那夫妻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受理各类复杂房产租赁、买卖、继承案件,专业迅......


·北京合同律师吴丁亚成功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缺席判决胜诉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


·敲诈勒索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


·国家赔偿受理范围是什么?
      公民和国家之间如果产生纠纷且确定是主要责任在于国家的话,就可以针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能不能获得国家赔偿,还得经过有关机关受理案件认定之后才能知道。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国家赔偿受理范围是什么吧。一、国家赔偿受理范围......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不仅关系到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也关系到婚前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那么有哪些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呢?其实再婚和第一次结婚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下面......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在大多数民间借贷中,有许多纠纷。民间借贷涉常常会与集资有关,但是难免会涉及到非法集资,如集资诈骗,公众存款等等。这种由一种案件引发多种问题的,有不同种的处理方式。所以当我们遇到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对于涉及......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债券上市的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程序?1、政府债券1)由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及方式2)与经审核并取得认可的......


·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辩护律师的辩护必不可少,律师辩护的过程不仅保障了嫌疑人与受害者的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权,而且也是我国法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展现,自然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么这些规定具体有什么呢?以下是刑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没有劳务合同,能否做工伤鉴定??
·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两人是兄弟关系
·你好,我想问下贺州八步的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谁负责我的医药费,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
·离婚,我老公和别人结婚后有一个孩子
·我在安阳***买的房子当时说是13底交到现在只盖了2层,我们该怎么
·为什么法院(渝水区法院)不采纳自首和立功,不知道上诉到中院有
·丈夫抛家弃子,现村里占地补偿款我能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