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人
首页
>>
法律知识
内幕交易近些年在市场中时常出现,内幕交易一方面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秩序,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大量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各相关其他主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内幕交易是什么?什么是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人?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在法律上有何规范?这一系列问题可以咨询!
1、内幕交易及内幕消息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
证券
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
证券
建议的行为。
根据《
证券
法》第75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
证券
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
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具有两大特征:重要性和未公开性。
(1)重要性。所谓重要性应依以下确定:这个被忽略的事实公开后,极有可能被理智的投资者看成是改变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的性质,那么,这些事实也就是重要的。如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发行人资产遭到重大损失等都属于内幕信息,投资者一旦知悉,必须会慎重考虑,重新估价发行
证券
的企业、公司的价值,决定资金新的投资方向。
(2)未公开性。即这些重要的信息和资料尚未公开,未让广大投资者广泛知晓并运用它进行
证券
买卖。通常认为,如果股价曾受有关情报通知的影响而波动,但很快趋于稳定,则该稳定时间可以认为是该情报已公开的时间,我们认为内幕交易的实质即抓住内幕信息公开前后的时间差牟利,因而界定内幕信息己公开化的时间十分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内幕交易罪犯罪时间的认定。
2、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包括那些人
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
证券
,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它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
证券
监管部门和
证券
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我国《
证券
法》第74条规定,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
证券
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
证券
公司、
证券
交易所、
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
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
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3、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在法律规范
《
证券
法》第76条规定:“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
证券
,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
证券
。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
股票
、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
股票
、
证券
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
股票
、
证券
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
股票
、
证券
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
股票
、
证券
,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通过我们在上文中的详细解答,相信此时您都已经知道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是哪些人了,基于内幕交易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这里的解释是非常有限的。具体很多情况是复杂且专业的,内幕交易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触犯刑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股权持有者的变更在公司运营中非常的常见,股东急需套现或者投资者有投资意向等都可导致股权的变更。只要双方有出让与受让意向的话都可以办理股权的转让手续,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当事人除了要准备相关的证件材料外,还需缴纳各种手续费用。那么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有哪些......
·
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具体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具体标准是什么?交强险的赔偿项目里面包括了对事故中第三方损害的医疗费,但是医疗费只是治疗相关费用的一个总称,到底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凡院外会诊费、挂号费、伙食费、护工费、电吹风、电费、水费、电话费、病号服......
·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依据《民法通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解答如下: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2、具体数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相关知识: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其使用性......
·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请看以下内容吧。一、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
·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代驾是车主不能自己开车由专业的人员开车将车主送到要到的地方,根据市场需要,很多租赁公司、网约车平台都有代驾的业务,代驾业务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很多便利,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呢,接下来,的我们为你说明如下。代驾撞车死人根据关系的不同责任划分不两只,主要如下:一、无偿......
·
南京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重大的损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旦被确定构成此罪,就要按照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那要是在南京市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此时该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带来南京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继续......
·
补交附图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没有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附图说明。对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补交附图的,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附图之日,或者邮寄附......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
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2228号。来访路线......
·
乐陵律师承诺为对在抗击疫情中做出贡献的下列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2020庚子鼠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
·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国家政府为了更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就会对一些地方进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村民或者集体机构,最关心的还是征地补偿。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和标准不一样,政府会根据土地的性质进行公告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南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
在我国,医疗机构的形态多种多样、不断发展,我国医疗供需的矛盾
在我国,医疗机构的形态多种多样、不断发展,我国医疗供需的矛盾得到缓解,也需要其百花齐放。有一类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许您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有遇到,您会对其规范性充满疑问,比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营业执照吗?网的编辑同样关注百姓医疗周边问题,就来......
·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
·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我国各项法规的制定都是在依照一定的原则的前提之下所确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今年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其他民法规范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
·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 年龄: 性别:......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爸的银行卡不想用了,想要给我,可不可以改成我的身份证和手机号?
·
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好不好离
·
银行卡及手机被盗,手机短信里有银行卡密码,网银查询显示存款全
·
肥东县看守所现在期间能不能关押人
·
工地上班为争吊材料先后打架斗殴受轻伤的己得,六万元钱还能正常
·
这个期间会不会有麻烦?,我是买方
·
产假期间工资问题,你好我想问下
·
员工病假工资怎么扣除,计算公式应该怎么列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