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首页>>法律知识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相信很多人都不甚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二、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如何
  在中国,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权属取得和变动行为生效的要件,但对于房屋租赁登记是否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
  以便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的,大部分的人都是没有办理备案登记,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那到底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呢?能对承租人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现在房产的增值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一些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很多人因此发了财。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这样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经过评......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


·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资料明细(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租房办理房屋......


·公司法上市公司组织有什么特别规定?
      公司法上市公司组织有什么特别规定?现在有很多的公司想要上市,可是想要成为上市公司不仅仅需要资金充足和自己产品过关,还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有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法上市公司组织有什么特别规定,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先为您简单的讲解下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是有关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仓储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房屋、承包的土地、果园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中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土地转让的所有人有多种,包括国家、政府或者个人。土地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等等。但是土地转让只能在土地使用权期限之内发生,权限期一到,土地将被收回。那么,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专业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南京一起离婚案件,南京离婚专业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代......


·施工许可审批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  俞正声1999年10月1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


·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现在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提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要调查责任人是谁,然后下达责任认定书,但是有些人为了不想负责任,会贿赂交警慌报交通事故责任人,那么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


·上海分公司注销流程和条件
      上海分公司注销流程和条件为了公司业务和规模发展的需要,公司一般会设立分公司,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可以注销分公司。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分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那么,在上海分公司注销程序和条件是什么呢......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比较主流的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团伙、聚众犯罪日益增多,而案列中的犯罪行为究竟是共同犯罪还是单独犯罪的判定处罚是一个难点,其正确的区分标......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企业利用民间信用关系,合法获得借款用以企业的发展、经营,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对价。而非法集资行为,本质上属于诈骗。在1979年《刑法》中,并没有规定集资诈骗等罪名,也......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其实,工伤鉴定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既然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建设,那么就必须保障其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鉴定部门的自我要求,还是需要各种的监督机构和法规来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是不是不需要承担责
·结婚证要改成现在的名字和地址
·肖静律师,你好!冒昧的问个问题,不知道你能不能回答?你代理赖
·朋友6人去酒吧喝酒,喝醉酒后和别人发生矛盾,打架致使对方轻伤
·欠钱被跑了,我哥叫人帮忙买了一批液晶
·离婚房子怎么分?孩子给谁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父载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进在省道上的北边(中间有隔离带
·申请财产保全有利吗,但现在责任认定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