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首页>>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一、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 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对于能够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相关法律中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而要是当事人就公诉案件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此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构成包庇罪怎么判刑处罚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行为是否会认定为法律中规定的包庇罪,还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行。那认定构成包庇罪怎么判刑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包庇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同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自由刑,并且都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当然法律规定的具体刑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不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 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有的人认为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因此在其犯罪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对其作出处罚的。当然,这样的认为不能说全对,也不能说全错。至少对于那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对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如何......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就我国的拘留来看,常见的就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虽然他们都属于拘留的一种,但具体的含义、适用的情形、场合却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产生矛盾之后,有的人当时不会发作,但在之后却有可能雇凶打人或雇凶杀人,这机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雇凶杀人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该判什么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


·离职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法律效力
          有很多离职员工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而本人已经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有身体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方便行动,故不能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让其他人来办理呢?        ......


·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其实,无论谁提出离婚,离婚后孩子仍然是两人的子女,这个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因此,无论孩子跟哪方生活,另一方都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如果另一方拒绝支付,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了。一、婚姻法规定按照......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酒店承包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酒店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完成后,需要签订酒店承包合同,那么,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关于其中甲乙双方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这模板的情......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
      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相关内容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中的注意事项
      2017年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与一般民间借贷案......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


·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吗?
      完全忽视劳动者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过错而认定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可能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形。故在特殊情形下,确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民事诉讼一审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其中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欠钱提起的民事诉讼为普通债权诉讼,那么诉讼时效为两年。二、民事诉讼的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在对公民的遗产进行遗产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法定的方式来继承的。那么此时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因为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有才会有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我国《继承法......


·网上申请专利费用要多少
      网上申请专利费用要多少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2、审查费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发明申请......


·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最近几年,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现象愈演愈烈。非法集资是一种诈骗活动,如果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判决时,有时候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缓刑,那么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五险一金为什么要强制??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一、按是否记名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公公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伤了
·生病了然后没钱去看病,公司这边偏要让我出去跑外,说不去就扣上个月工资合理吗?
·民事诉讼终审时效是多少啊律san
·你如律师,我是一个20岁女孩的母亲,26号下午打电话给孩子,
·村民的园地被政府征收5年没有付一分钱,49亩190多万,我们
·男女双方建立了恋*关系,缔结婚约,男方支付给女方10万元彩礼
·平房可以贷款吗,我有一处平房
·你好,我媳妇在单位工作五了,五险一金齐全,一直没断过,刚生了小孩儿,但是单位不给报销生育险,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