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珠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珠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 珠海劳动争议仲裁
   案件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争议解决途径
  “一调一裁两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08年5月1日始。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就是笔者为您整理的有关于珠海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问题,珠海的市民可以多加了解一下。当劳动者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样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应当怎么计算员工加班工资
      应当怎么计算员工加班工资一、应当怎么计算员工加班工资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个人的基本权益很容易再到侵犯。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应谨慎小心。那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之后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


·到一个公司入职之后就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
      到一个公司入职之后就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企业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很多时候可能你只是签订了合同,根本也没在意过里面的内容,没有了解过你享受哪些权益或者需要有哪些义务。但如果你遇到无故被炒或者被解劳动合同,那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违约补偿是如何补偿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一、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维权之路走的特别的艰难,甚至无法正常维权。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到底有哪些?这些都是劳动者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关于立法宗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而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则允许申请进行复核。而这个复核也是有具体程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下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具体来说,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若是出现约定不清楚的情况......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一般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只有10年。不过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请进行续展。那么申请著名商标续展时间是多久呢?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续展权......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电子商务律师
    南京电子商务律师一直关注网络法律,熟悉网络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嘉兴市看守所搬迁至大桥镇胥山村,设施齐备
      嘉兴市看守所自2014年2月21日起,搬迁至南湖区大桥镇胥......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房东签字吗?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签名往往是中介的姓名或是房东亲戚的名字或者是二房东的名字。这时很多人就会想了,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这次我们就给您讲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房东签字吗?一、房屋租赁合同必......


·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
      ,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房产分割越来越成为成为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首先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认定。那么夫妻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子女一般都主张抚养的权利。但也有夫妻双方......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在被一家公司录取之后,接下来你首先要做的便是签员工入职协议书。这是正式进入公司的第一步。虽然不同用人单位的员工入职协议书不尽相同,不过亦是大同小异。那么,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比较标准的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甲方......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送小孩,而且有时候还超载,严重地威胁到学生的安全,一旦出事,后果十分严重,那么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身份证号码更改,请问相关证明材料
·你好关于两个小孩负养费的,离婚三年了最近遇到点问题,想资讯一
·与他人打群架,现在拘留十天了,不让见面,情节不严重,什么时候能出来
·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劝退我了,离职单也交上去了。然后所以员工都发工资了,为什么就我没有发
·律师您好?我女儿13岁被别人强*了对方又没有赔偿,法院判决书
·违法贿选案以其违法操纵不公开倡票,谎报,瞒报造假案。
·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开42米箱货还用不用资格证
·组合家庭能生二胎吗、男方有个女孩跟女方、女方有个孩子能生二胎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