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处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构成犯罪;但是都应当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想要知道犯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处罚,则首先要了解清楚我国法律上面对此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然后再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避免出现量刑过重或过轻的情况出现。而要是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话,按照规定一般是不能处死刑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抢劫未遂怎么判刑?
      抢劫未遂已经触犯刑法中的抢劫罪,对其量刑是根据抢劫罪来进行的,未遂是抢劫罪的一种状态,也是一个量刑情节,那么抢劫未遂怎么判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抢劫未遂怎么判刑?抢劫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为自身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抢劫成功。已构......


·抢劫罪杀人罪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抢劫杀害被害人,那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抢劫罪杀人罪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我们网站对这个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在下文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符合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件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无偿获得律师的帮助。那么,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刑事案件......


·聚众斗殴罪能减刑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因为聚众斗殴而被判处聚众斗殴罪,在刑法的处罚期间,犯罪人员因为具有减刑的情节,而被准许减刑,然而减刑的年限是有限制的。那么聚众斗殴罪能够减刑多久?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我国关于减刑的规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之所以是会出现这两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以及是否自首或者是有从轻的情节。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


·特殊情况下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内涵,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的,所以经常会选择租房,租房时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是会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协调好合同条款内容。下文对房租租赁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在刑事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案件作出调查,同时也有可能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那么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本人或其家属可以聘请律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涉及国家秘密的......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乐清市看守所
    浙江省乐清市看守所地址在乐清市乐成镇后所村,在乐清中学隔壁,......


·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
      2019年办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案件,该案......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权人:(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容留他人吸毒情形
      吸毒者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往往借用不具有案底人的身份证进行开房,如何追究提供身份证者的责任,提供身份证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提供场所,所以明知他人借用身份证开房用于吸毒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是不明知他人用于吸毒的,由于没有犯罪的主观......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该怎样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在这个时候我们称劳动者为试用期员工,那么试用期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呢?这些其实是可以由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协商约定的。那实践中到底该怎样约定试用期呢?以下是对此做的具体介绍。一、如何......


·公司法人否认制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否认制内容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诉讼的事实依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3、患者所......


·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额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二、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拐弯的电动车与直行的摩托车撞车怎么判定
·网络诈骗,金额较大,损失惨重,九万巨额
·本人租赁了一套公寓,合同到期后,房东拒绝退回押金,我该通过什
·二审败诉证人作假说谎该怎么办
·你好,我老爸在乐昌监狱,他写信回来给了一个十位数的账号怎么打
·我在一家培训机构学习学费共两万120元其120已刷卡的方式刷走了这个开了收据,然后剩下的,在他
·5月8日在广济医院看病医生急着下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下了
·我离婚过了,每个月要给抚养费,小孩在男那边,现在小孩说不要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