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首页>>法律知识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一、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三)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四)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其实也就是确定能够享受软件著作权相应权利的主体,然后才能加以进行保护,避免他人作出损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而软件著作权人都有哪些权利呢?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的权利状态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类或不同类商品上使用,甚......


·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保护商标多长时间
      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保护商标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我国对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呢?如果商标权受到侵害之后,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者的作品,而致使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规范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和传播,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呼吁市民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登记,下面我们......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为商标有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而商标所以能够作为一种财产转让,也是由于被转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免受侵权,世界各国都相继制定了各种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很多国家实行软件著作权备案制度,那么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若是需要的话,那此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备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


·有特殊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及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特殊情形的及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


·何为“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依法具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中包括许可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双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义乌市看守所
    浙江省义乌市看守所地址在义乌市城西街道上杨村,占地150亩,是义......


·武汉寻衅滋事罪 肖律师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获缓刑
          武汉寻衅滋事罪肖律师成功辩......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可能房价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税费的缴纳。房产税也是您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征......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


·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都有其准则。每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必须遵从相应的法律规范,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中侵犯了公民的权益,那么他们就必须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国家......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权利人行使权利合法即可。  可是债权转让还是有所限制的,一般......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
      酒后驾车已经完全的违反了法律,而且根据饮酒的多少,还可以将这行为定性为违法还是犯罪。酒后驾车不仅会危急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幸福。我们通常会听到酒驾,醉驾等词语,那么酒驾醉驾一样吗?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在我们就来解释......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解决证据问题的关键,但现在有很多证人因为怕作证后有“麻烦”而选择不出庭,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以此来保证出庭证人的权利和作证质量。下面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管理制度一、制度......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大众员工,因为购车计划跟别人发生不愉快,买车人说把车给我
·咨询一下,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公司给我们找的劳务派遣公签了合同但是合同原件都没给我现在开除我失业保险金还能领
·本人厂房被xx强打强拆打砸,在城管下令的整改通知
·本人息县人,想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急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怎么办?
·离婚了孩子和财产怎么判?
·手机号被停机,可以告移动公司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