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少年犯的社区矫治
首页
>>
法律知识
国际上有关少年司法的文件主要有三个,一是1985年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另外两个是1991年通过的《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又称利雅得准则)及《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又称东京规则)。这三个文件已成为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法理渊源。其中《北京规则》首次确认了“双向保护”原则,即保护社会利益与保护犯罪少年利益相统一,使这条原则成为贯穿少年司法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
少年因心智还尚未成熟,对自己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还没有正确的预见性,因此少年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如盲目性大、偶发性强、纠和性强、反复性强、感染力强、悔改性强,犯罪类型主要为小额财产类犯罪或伤害型犯罪,多数少年犯受不良的家庭因素影响,失学学生及外地流动人口占很大一部分比例等。正是因为少年犯罪具有上述特点,说明少年犯的主观恶意不大,社会危害程度低,可塑性强,改造后回报社会的机率高,因此在对少年犯的刑事处罚上应有别于成年人。
实践中对于少年犯适用最多的是短期监禁刑、罚金刑及缓刑。构成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有少量条文涉及到少年司法制度。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独立、协调、统一的处理少年犯罪及不良行为的教育矫治机制。现阶段的主要矫治措施大部分是将具有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少年集中在相对固定且封闭的场所进行管理,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模式将少年与社会相隔离,将来很难让其再次融入社会和家庭的日常生活,且由于矫治场所的硬件条件有限,多数是以限制自由和强制劳动为主,而对于让其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文化知识以及心理教育则做得远远不够,少年犯之间交叉感染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对于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则应该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即便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也应尽量让其不脱离社会,在一个正常人所生活的健康的环境中进行改造,让少年犯感到自己并没有被社会所抛弃,从而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降低再犯率。目前,由于缓刑的标准不好掌握,为防止少年犯有再次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尤其是对于一些外来的流动人口和缺少监护人的少年,好多法官倾向于将少年犯判处短期监禁刑,但事实上,短期内并不足以使这些少年洗心革面,多数在释放后仍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只要不是刑法第17条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少年犯,就应当考虑可以适用缓刑,而对于过失犯罪的少年犯一律应当适用缓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
·
缓刑法律后果的内容
根据刑法典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
·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
·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如下: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
·
什么是战时缓刑?
战时军事刑法的刑罚种类与国家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不完全一致。战时军事刑法,由于受任务和条件以及特定环境等因素限制,有三种适用刑罚的特殊性。因为在战争或其他特定条件下,部队保卫部门是缺少执行管制刑条件的。二是附加刑中没收财产刑的不适用。战争或其他特定条件下,军人的犯罪具有特定的条件诱因,这种诱因是在特定......
·
怎么可以判缓刑、如何执行
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的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只要法官最后作出缓刑处罚的,那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在成功的经过了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之后,就可以不再执行了。不过此时,应该怎么可以判缓刑呢?下为你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可以......
·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首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
通过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当初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好了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本人发生了什么变故,可能当事人考......
·
污染环境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污染环境罪的定义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提供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最......
·
加快改革拒执罪刻不容缓
改革拒执罪刻不容缓 ......
·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劳动者的行为是否在规章制度......
·
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说是基于亲属关系而存在的,这也是法定的权利,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那么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呢?继承丧失的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
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若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了小孩的,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前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经协议或裁决,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1、婚姻法......
·
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在上海求职工作的上班族,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社保对于职工来说非常有用,在看病、生育子女的时候都能用上。通常,职工入职后单位就会为其缴纳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缴纳比例各地规定也是不同的,那么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针对这个很多上海市民关心......
·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
·
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
遗弃罪原则上作为公诉案件,应有被告人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当该罪名没有被提前公诉时,法院才有管辖权,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遗弃罪诉讼状,那么具体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呢?首先我们来了解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
·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您好,我是云南来贵地的打工仔,两个月前我一个亲戚替一个工头做
·
我小区(1991年建)只有一栋7层住宅楼50余住户。原有二次
·
下午一小孩吃饭时给一块鸭肉卡住,马上送医院,医生抢救不当死了。
·
你好,我想在**买网约车,交钱后行车证上写的是公司的名字,万一哪天公司不干了,对我们有什
·
未离婚父母父亲不愿承担抚养费
·
关于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你好
·
刘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下医疗事故,我老婆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看
·
土地纠纷,二轮承包的土地能否变更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