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首页>>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所以在关于抚养费额协议中可以就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做出约定。
  
  而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依据什么标准?
  
  1、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或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所以,离婚双方关于子女的抚养协议中,应当载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的抚养费的具体费用项目、具体支付金额等事项,其中的具体支付的费用是满足能够支撑孩子日常学习和生活的一半费用数目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没有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多支付一些费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并且双方育有小孩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小孩抚养权问题,但是不排除有一些夫妻为了避免未来夫妻之间可能会发生的不良结果导致抚养权争议,在婚内存续期间私自签订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那到底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一、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


·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这涉及到双方很多现实生活情况。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有固定收入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实践中,男女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首先需要搞清楚婚前财产的范围,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那么具体来说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一、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


·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虽然最终达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一定就是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判决离婚作出的是离婚判决书,而调解离婚作出的肯定也就是离婚调解书了。那么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一、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手续?
      老百姓解决民事纠纷过程中,对拿不准的证据材料进行司法鉴定,已经是现在非常普遍的现象。各个地方都有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完成。由于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所以这个事情您一定要重视。那么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手续......


·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您在平时的购房活动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旧房,都有可能选择中介商渠道购买,毕竟中介商拥有更多的房源信息。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与中介商签署的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材料。一、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二手房......


·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抢劫是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最主要还是因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还会引发其他性质的犯罪。可以说对我国公民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都是非常多的,我国刑法当中针对抢劫罪的量刑都是比较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抢劫罪侵犯的......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海事律师
    南京海事律师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专业从事海商海事法律服......


·石红旗律师又代理成功撤销一起某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
      2002年7月,何平英向台江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台江县......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
      发生一般的交通事故,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对交通肇......


·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夫妻一方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当事人的请求就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那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


·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
      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现实生活中,不仅机动车闯红灯会被处罚,若是行人不按照信号灯规定而闯红灯的话,那此时也是要对其做出处罚的,而对行人的处罚主要是罚款。那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什么是肝脏综合症呢?肝肾综合征(HRS)是指在严重肝病时发生的功能性急性肾功能衰竭(FARF),临床上病情呈进行性发展。HRS是一种严重肝病伴有的特异性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最大的特点是这种急性肾功能衰竭为功能性,一般认为......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础在于无过错责任。起因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发现在诸如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领域......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在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如果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或主张适用违约金就不能计付利息的,明显对守约的承包方不公。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


·微信记录如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
      一、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证据妥善保管原始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换新或者存储空间不够了,可以提前在计算机上备份一份聊天记录。二、如何提交微信聊天记录1.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会构成正当防卫的。但实践中,可能有些情况表面看着像正当防卫,但实际不是。那么究竟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协议书上有错字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xx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两个多月工资,一分钱不
·我给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是我的资格证是假的,保险公司不给理赔。请问赔偿的钱公司出还是
·乙方代签甲方代表人合同是否有效?
·我做防水的,在海盐超市包的防水的活,现在做的差不多了,老板赖
·我工伤期间公司给我请的事假,我该怎么san
·源潭xx送人到那个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