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当然的、自始的归于无效。二是程序风险。程序风险指的是合同形式不齐全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隐藏着法律风险。
   一、重视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则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注意: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应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仔细斟酌合同用语的字句
  仔细斟酌合同用语的字句,以求达到内容具体明确,用语规范、用词严谨,排除歧义。
  1、注意保持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注意保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义务,过分强调一方权利而忽略义务或者剥夺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的合同要么得不到对方签署,要么会被对方以“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主张撤销,不仅如此,对于造成对方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正确处理“三金”问题
  这里的“三金”指的是定金、订金和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否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应当明确具体。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效力也是截然不同的,应当加以区分。
   二、关于合同生效的约定
  合同成立就生效是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附条件或期限,等条件成就后或者期限到来时再生效。此时,应当注意条件和期限的区别,并且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条件的成就,否则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则视为条件不成就。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对于需要一定事件的发生或遵守法定的形式或程序后方才生效合同,对方有无能力保证条件的实现。如果合同签订后尚未生效,应谨慎向对方作出任何履行行为。
   1、注意特殊合同的生效要件
  我国法律对于某些特殊合同规定了生效要件,只有在具备这些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这些批准手续的话,合同就会一直处于成立了但不生效的情形。这些程序上的风险需要引起相关的重视,由专人负责监督实施,尽量杜绝此类风险的出现。
   2、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的途径。若是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条款,则仲裁条款无效。
   3、注意签字及盖章
  对于加盖公章生效合同,应要求对方加盖“法人公章”,尽量避免对方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加盖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辩。多页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盖章时要注意加盖骑缝章。合同中如有修改,则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对于签字生效的合同,则必须由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给我方交付特别授权书后的委托代理人签字。需要注意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要验看对方的授权文书,特别注意授权范围,有无签约资格,审核合格后要留存授权文书原件,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三、合同标的物、价款支付、质量标准等条款的约定
  标的物、价款的支付方式以及质量标准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1)标的物: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等,在标的物需要包装的情况下,应审查包装的标准,包括包装的材质、对防潮、防火防撞击的要求等,如果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是否已经表明该标准的名称、代号或编号,同时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是否已经约定明确。
  (2)支付方式:避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对价款支付的争议,要详细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总价以及支付途径、支付时间等。
  (3)质量标准: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质保期,除此之外,还应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程序及责任。
   四、证据的保留
  如果签约对方是企业的,则应保留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签约对方是个人,则应保留其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其注明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五、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由于是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此在合同里一定要约定发生纠纷户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决,一定要保留证据,才有利于己方打赢官司。同时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防止对方私自转移财产。对合同的各种条款都要仔细留心,保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在任何时候,安全问题都是第一的,安全都不能保障,其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对于安全生产岗位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岗位是在各方面都根据国家的指导,对各方面进行监督和维护,那么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企业各部门安......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融资是企业的一种常规性的企业活动,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型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由此,国家会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就目前来说,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此类企业融资具有哪些困难来分析,你是否知道小微型企业融资较难的原因是什么吗?一、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股权转让对于一个公司发展来说是大事件,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动力。分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都是通过签订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现的,在协议中约定了股权转让的所有事项,因此,要想完成股权转让,出头确保有一份完整的股权转让协议。接下来,本文将全面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一、在北京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哪些?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


·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
      一、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1、赔偿的前提是要对火灾进行定性。如果是天灾,比如突然打了一个雷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人为原因,属于客观事实存在,那么这算是遭受了无妄之灾,我们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偿。但如果不是这种自然灾害导致的火灾,那么就必须要有相关......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房产公证书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有哪些我国的汇票主要分为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两种,光是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两种汇票发出的主体是不同的。而不管是哪种汇票,原则上都是允许背书转让的。那么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汇票背......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就会出现保证期间和除斥期间,但在中国的法律中对除斥期间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我们在这里仅发表个人的理解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下面就让我们解释一下其中的缘由。一......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因白下区秦淮区合并故改称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已......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详解看守所管理和辩护
      一、看守所可以寄送衣服、食物或其他生活用品吗?......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申请专利文件的日期,他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人申请专利行为的一种认可。因此,专利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明相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最先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的货物运输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那是要进行罚款并且处罚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生活当中所有的车辆都是要办理营运证的,比如说像家里面的私家车,肯定就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下面我们......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是什么?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是什么?一、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原因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可以说就是建筑居间合同的无效,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一共有五种法定情形,①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合同标的的不能确定。③合同标......


·伪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随着国家发展的壮大,国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现阶段的建设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在改变,那么关于征收土地有什么赔偿呢,或者依据什么法律,我们来看看。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陕西省人民政府公......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马上中考了,孩子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中考可以用
·我该怎么办,我强烈要求减少她来的次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吗
·自然灾害补贴款,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
·本人开的玉米收割机把本人造成死亡
·买了二手车,办了安揭,贷款合同签了先在要不上,购车合同直接没有签,现在我想要这两分个同。都要不上,
·网上*钱输了20多万。感觉给人骗了。要怎么san
·交通事故,下班途中出车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