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
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当我们遇上比较严重的
交通事故,人员发生伤残的情况下,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10、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全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相关知识,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每个城市都有到特定的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问题可以找伊春律师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撞车怎么处理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一、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无论是原先施行、刚刚终止的《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办法》,还是6月19日出台的新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简称为《规定》),都对额度证明使用、转让或流转有一系列的限制要求——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购车发票上的车主名称一致......·
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机动车行走在路上的时候,会发生一些紧急情况,比如说机动车牌照的丢失等,当机动车牌照丢失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咨询相关的机构,了解相应的机动车牌照补办的情况,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补办程序:《行驶证、牌照......·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一、学生火车票购买时间及购买优惠票规定铁路部门规定,学生票购票时间段寒假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为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年可限购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现在,学生在各代售点购买学生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但是,学生票的发售范围只限普通硬座票、......·
起诉离婚花钱吗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大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先选择的协议方式,此时除了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有些时候可能无法协议离婚,这个时候只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起诉离婚花钱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
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毒品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吸毒还是贩毒,最后的结果都是坏的,而且我国对贩毒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而且贩毒在一定程度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更新换代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一门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相比于实物交易,利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在产或项目,可以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因此,股权交易是目前很多投资者喜欢采......
⊙相关内容
·
六合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六合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提供免费离婚法律咨询,解答离婚时......
·
汉中刑事辩护律师白清忠成功将故意杀人罪上诉案辩成故意伤害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夫妻..。20......
·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法律对民事主体分为了自然人和法人。在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法人按照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和特别法人进行分类,其中营利性法人指的就是企业法人,这也是最......·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的情况可以出现在各种情形之中,因此处理时的判断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形,您都有许多探讨,那么不少的人就问了: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为了帮助您解决该疑惑,下面,就由为各位做具体的分析。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一)夫妻婚内赠与有......·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实现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其中,国有制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加的突飞猛进,但是,其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企业中职工挪用公......·
遭受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也就是对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所进行的赔偿,很多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过,就劳动关系来讲,职工如果遭遇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下文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一、遭遇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
对叛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那么我国对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在如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诉讼主体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同身份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吗?律师356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当一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偿还债务困难情况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很多,其中不安抗辩权是应用的比较多的一个。那么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
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率普通增高的今天,社会中出现有关离婚的各类问题也是纷杂不穷,关于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的问题也成为了当今的热点问题。每一个家庭的婚姻都关乎着我们社会的稳定,我们要正确对待协议离婚和抚养费这两件事情,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离婚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