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首页>>法律知识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 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二、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定金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了解定金合同的性质后我们知道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这就说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是实践合同的范围更广。而且定金合同与主合同有很大关联,如果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我们还为您介绍了相关法律依据,希望您有所收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怎样审查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怎样审查书面合同一、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书面形式合同除了最常见的直接用文字记载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最普通的表现形式之外,其他常见的表现形式还有以下几类:1、表格合同表格合同是指用一定的表格来记载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事业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双方就要面对一个问题,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我们告诉您,除了是劳动者有过错,都会有经济补偿。我们下面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二)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会听到经销商这个词,我们对此不是很能理解,其实经销商大都是指的出口方和进口方,而经销商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双方的利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经销商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股权转让意向合同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持有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2、标的公司为合法存在之有限责任公司,于日竞得地块,建设面积平方米,并已取得《成交确认书》(见附件);3、甲方拟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100%股权;4、乙方拟通过合法程序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支付相应......


·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如今流行租车,通常对于一些暂时没有购买机动车的人而言,此时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话,为了出行方便可能会选择进行租车出行。但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对于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交通事故被抚养费算法是怎样的,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汽车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也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导致了存在相应的受害人,那么就可能需要对相关受害人的近亲属,存在一定的抚养费用的问题,对于抚养费用的问题,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那么交通事故被抚......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是如何赔付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对机动车司机都要求强制购买交强险。其购买意义在于保障机动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其次,在赔偿额度内对伤者进行救治,那么,交强险赔付限次吗?交强险在赔付时是如何赔付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些问题......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六合离婚律师
    六合离婚律师面向南京市六合区及周边地区,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法......


·乐陵田律师办结一起职工早退工伤案
      【案情介绍】高某受雇于某厂,该厂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县××乡菜农,现住××县××乡。案由:蔬菜购销合同纠纷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裁准保全证据,及时向证人B提取证言。事实和理由:(应祥述事实,此略。)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是有关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仓储合同......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家庭为了各种原因买房还贷,房热的同时许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慢慢凸显出来,关于运城房产的纠纷也颇受外界关注,那么运城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走哪些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


·实施他人专利应遵循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经专利权人同意后,可以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他人的专利,应遵循如下规定:一、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同意;二、必须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并经登记;三、使用人必须支付给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四、......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当然此时如果情况特殊的话,也是可以安排员工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过安排了加班同时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该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什么是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什么是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平等的享有各项民事权利。若按民事权利作用来划分的话民事权利有形成权、请求权与抗辩权之分,虽然我们都知道您可以平等的享有这些权利,但是对于具体的权利内容绝大多数表示不了解,甚至将它们混为一谈。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001曾经跟别人合作办厂,欠下了很多债务。包括投资人的债务。这几天把我起诉了。法
··我在西安打毛杆孔,机器把小母指拆断,住院七天,费用七千元,而后回家自费干余元请
·我是一位农民想问一下,我儿子在网落公司上班于2019年7月份
·您好律师:我陈云峰6岁,山西运城人,201806日在石岛打工,主要是码头装卸,只01
·两证合并后转让按旧证日期计税还是按新证?
·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一年前因网络诈骗被捕,被送往该看管所至今音讯全无!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