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市××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B,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市××厂××产品购销合同争议,已为××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B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厂的负责人等一起在××市××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C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浙江 林鑫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
18868876507 |
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13052261268 |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上海 邱国开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13052261268 |
浙江 何强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
18868876507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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