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首页
>>
法律知识
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一、小时工是否有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或累计一周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的,视为全日制工,不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办法为: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单位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现如今,绝大多数企业都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8小时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时间就指在8小时工作之内的时间。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应计算为加班时间,按照相应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四)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清楚的知道如果单位安排小时工加班的话,那么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实践中,对小时工加班时间的界定是比较麻烦的,各位可以参考上文进行了解。要是对“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审计内容(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
·
年龄为几岁算了童工
年龄太小的从事工作的儿童称为童工,为了减小人口拐卖和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有关单位为了获取廉价劳动力,国家出台了法律严格规定了禁止雇佣童工,一旦有雇佣童工的行为,该单位都会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处罚。在该规定中,对于童工的年龄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年龄为几岁算了童工?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发生民法上效果的合意。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特征......
·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1、公司倒闭一般都有外债,不会单单只欠员工工资,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公司破产,其所有资产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其次才用来支付所欠债务。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
·
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
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一、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开车撞死人多半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这还有具体进行判定。但如果肇事司机是故意将他人撞死的话则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而交通肇事罪只能是“无意”。撞死人后是否要拘留判刑,还要看驾车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如果......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案例案例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婚姻家庭新型疑难案例判解》基本案情:甲(男)与乙(女)二人对过网络认识,于2004年3月见面并确立恋爱关系,2004年4月登......
·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进行......
·
根据相关法律如何拿到小孩抚养权?
一对夫妻离婚后,即将面临的除了财产分割问题,已有孩子的夫妻还将面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孕育出来的,所以双方一定都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有人想要知道如何拿到小孩抚养权,那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子吧!一、如何争取子女......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当涂离婚律师
安徽省当涂县离婚律师代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离婚、涉婚谈判、协......
·
徐晨光律师参加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
4月28日,.....组织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
·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一般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外,如果说公司的对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重大资产进行处置的话,这肯定是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的。因为处理公司的重大资产,这将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重大......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被告人的行为已......
·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
·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对于刑事拘留的期限问题,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最长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能花草过14日,但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最长不能超过37日。不过在实践中,也是可能出现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那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
·
公共设施
南京市公共设施(南京市市政公用局)http://www.njmpub.gov.cn/供(配)电工程贴费:(对新增双电源或多路电源用电户,按合同约定容量最大的一路电源停收供(配)电贴费;其余各路电源按合同约定的容量收取供(配)电贴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广泛的,且每个完整的工程都是由诸多子工程所构成的。砌筑工程是一般的建筑工程的一项子工程,因此采取适当的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你是否知道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非国有企业,政府出面,是否能强制性征用农民土地?
·
现在接见不了,怎么问卡号,联系不到可以到监狱门口问卡号吗
·
在朋友介绍向别人借了高利贷,现在还不上,通讯录都被打了一遍电话,怎么办
·
我想请教怎样才能保证我资金的安全
·
在修理厂修车时不小心受伤可以找修理厂赔偿吗
·
本人2015年借款给某公司(该公司2016年中院终审不予破产
·
我想问一下,南京市玄武区仓波门余粮8号第三看守所?在哪?
·
美国投资资金还还宁波本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