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函
【 】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广东 张逸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016625942 |
上海 罗东升律师 |
主任律师 |
18516500148 |
江苏 李乾溶律师 |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
18602573957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江苏 姜舂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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