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市××区××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检察院向B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C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B调查取证。(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辩护人认为,B如提供证言对于确定C伤人的动机、案件情节、性质都会有帮助,但B害怕打击报复,一直未向辩护人提供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请贵院向B收集证言。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A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1.B,男,××岁,×族,××待业青年,住本市××区××路××楼××室。
2.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向B收集其与犯罪嫌疑人C与被害人D等曾发生过的情况,以及案发当晚情况的证言。
江苏 李乾溶律师 |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
18602573957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江苏 谢庆斌律师 |
执业17年 |
13921104310 |
江苏 赵洋洋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
14751692778 |
江苏 周宏祥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
18651990859 |
安徽 史微微律师 |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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