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全陪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
交通事故
人伤保险公司全陪吗?
交通事故
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
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
交通事故
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
交通事故
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交通事故
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
交通事故
医疗费怎样赔偿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
交通事故
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对于因
交通事故
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治疗与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
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支付)。在没有县以上医院的地方,需要紧急抢救或治疗轻微的事故创伤,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单据,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办案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后赔偿。原治疗医院无法满足医疗需要,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的转院。治疗与
交通事故
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均不应赔偿。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害赔偿费中。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末来治疗费用能够确定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
交通事故
后,不仅会给自己的人身造成一定的伤害,同时也会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影响,所以在发生了
交通事故
后,双方都是需要及时的通知交警部门,在交警部门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方后,双方也是可以根据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现在自驾车越来越多,很多人有了自己的私家车之后,都会自己开车自驾游或者异地出差,过年过节,开着自己的车子回家也方便不少。但是在驾车到异地有可能因为不熟悉路况,有可能会出现违章驾驶,但是自己却不知情,直到上网查询或者受到通知单才知道。但是此时人已不在外地,那么车辆外地交通违章怎......
·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给亲属。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那么就由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
·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处罚标准,尤其是醉酒驾驶,因为醉酒驾驶中酒精的血液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关于醉驾扣分规定是什么呢?《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驾司机在《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中增加一条【危险驾驶......
·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一份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一、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依据《中华人......
·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经济损失,那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1、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不会监控本人,一般要按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罚,处罚主要标准在下文......
·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
·
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有什么后果?
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有什么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了保释批准后,有一定的期间,但最长不能超过12个小时。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其在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保释期间需要遵守......
·
全国各地医学会鉴定收费标准
陕西省市级医学会鉴定:2000元;省医学会鉴定:3000元。四川省2005年1月30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发出了《四川省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收费标准》公告,规定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4500元;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2500元。本标......
·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朋友不知道产品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因素以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明明自己被侵权了却不知道自己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这种责任构成的因素以及其承担方式......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
六合房产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房产律师为当事人解决房屋买卖、房产继承、房屋征收......
·
专业家事律师:民事上诉状(遗产继承)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XX,女,生于19......
·
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什么?
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变得富有起来,从而开始有资金买自己的房子。不过,在买房子的时候,也会有很多事项是需要注意的。有些人买房是通过中间商来买的,那就肯定要签订相关合同的。其实,和房地产中介签的合同也叫做房地产居间合......
·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一、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被告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
·
会计师事务所在兼并收购中的作用
参与收购谈判工作,向收购双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在收购意向协议书签订后,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为收购定价提供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
·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一、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应按商标法的规定,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在驳回复审申请书中,......
·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一、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
·
公民遗弃病人在医院犯法吗
当前社会虽说经济发展方向非常迅速,我们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应有的金钱回报,但还是有很多的穷人们存在,生活无法得到自足,自然就无法经受得起天灾人祸和病痛的境况,很多人出现病痛后都不知道要如何去治疗,因为自身没有像相关的治病经济能力,遗弃病人......
·
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
随着目前我国离婚案件的频频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婚姻被破坏的原因主要在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而大多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在于第三者的插足,那么,当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您分析。一、第三......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违法执法,我在30年不变土地上建立了4间小房
·
侵占问题,我友原是公司一名财务人员
·
你好,我是农民工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镇一家私人老板家打工
·
开卡送电话手表,卡有规定套餐,未说清楚,这样可以*公司销户吗
·
现在找不到原来的驾校了,驾校档案应该怎么注销
·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现在离婚是不是有送达这一项?
·
由茶陵县法院转交段小平与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买车纠纷案,茶陵县
·
请问一下外地律师去泰州市看守所会见需要什么资料,有没有模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老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