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
18567906376 |
江苏 周宏祥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
18651990859 |
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13052261268 |
上海 唐敏峰律师 |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
18501560386 |
江苏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