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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司法鉴定时间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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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司法鉴定可以帮助确定案件的证据,有助于审判案件。其实,医疗司法鉴定是有一定的时间的要求的,要符合相关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医疗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吗?法律上对于伤害鉴定和普通鉴定的规定又有什么区别吗?
一、医疗司法鉴定时间
1、如果涉及伤害鉴定,同上需要等到伤愈后才能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鉴定开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鉴定结果,比如三五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什么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
医疗纠纷
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
医疗纠纷
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
医疗纠纷
被作为特定的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诉讼中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程序和侵权程序。因此,
医疗纠纷
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只有
医疗纠纷
鉴定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司法鉴定时间,首先需要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伤害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而且,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医疗司法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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