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继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农村子女的切身利益,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那可是大事。农民有地才是最好的,没了地就不好了。那么,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给出解释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
遗产继承
的。
所谓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一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
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
1、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例如,《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内容就规定: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所以,你可以在乙村申请宅基地。
3、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父亲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的法律条文知识,以及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疑惑,请您在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容忍,那就家庭内部矛盾了,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无法容忍,那就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呗。那么怎么解决呢?现在跟着我们来看看两地分居老婆偷人到底该怎么办!一、两地分居老婆偷人怎么办当自己的老婆出现偷人的情况时,万不得已采取离婚解决问题,这点我相信您应该都有这个意识。按照我国......
·
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我们就以一个案例,来给您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事实: 1.李某祖父拥有地契,在上建有房屋。几栋房子?(亲戚家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2.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 3.二儿子的子女在外务工,并在城里购房,户口也迁到城里。 4.大儿子家......
·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了解本区域的征地问题,就应该查询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
·
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处理办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处理办法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导致的无证房屋能获得安置补偿吗?征地拆迁房屋如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即使其所有人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且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而非拥有产......
·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的时候不仅仅会会遇到居民房屋拆迁,有的时候拆迁的地点还会是果园、农地以及鱼塘。与房屋拆迁不同,果园等地因为还涉及到土地使用人的后续收入问题,因此果园、农地以及鱼塘征地补偿的种类要多余拆迁房屋的种类。下面以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为例介绍一下多出的补偿种类。一、果园及树......
·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的我们也专门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看一下。一、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
·
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会关系到两个家庭,而要是有子女的话,还会对子女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对子女的问题处理好。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内的子女......
·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
·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统一的年产值标准引起了广大广西人民的热烈关注,调增和调减都牵动着广西人民的心,但是这些媒体消息对于很多消息不灵通的老一辈来说,知道这些很不容易。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为您解答。一、土地补偿费:1、征......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
·
蒙冠斌律师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吴某某取保候审或准
2014年7月1日,广西柳州桂北某县.查获一伙人在废弃码头......
·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异议裁定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被申请人名称:地址: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
·
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
·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辞职,那要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
·
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较短航次或提单转让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般先于提单抵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
·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但是取得发明专利保护权必须向国家机构申请且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得到保护,那么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发......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
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有哪些?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国家,我国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制订了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包括证据类型在内的详细内容。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整......
·
纳税人是法人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纳税人是法人吗?相关内容有哪些?一、纳税人是法人吗纳税人包括三种,即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法人,因此,纳税人是法人,这句话是不对的。二、相关内容有哪些纳税人的详细种类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详细地址在哪里?
·
你好,有关离婚事项请求
·
*品案件想申请二审。
·
这样构成强*罪吗?,你好
·
顾客在超市买到过期产品,现在没有台帐确认不了是不是本店商品,如何处理
·
我在xx的分期是4000多块钱有半没还 现在准备 但是逾期费用涨了一半还
·
购买回迁住房违约,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回迁住房一套
·
建造师挂靠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