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但对实践中盗伐林木的行为,需要先进行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此时就要知道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集体组织擅自采伐国家或其他集体组织所有的林木,数额巨大的。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哄抢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上述林木,情节严重的,也应以盗伐林木罪惩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二、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此外,根据该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以上就是对“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的介绍。我们在涉及盗伐林木罪时,一定要注意,对盗伐行为是否达到本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严密的举证和辩护。我们实际接触到的案件都是各不相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盗伐林木罪的客体和一般的犯罪哦客体不同,它的客体是特定的。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下的金融发展迅速,伴随而生的网络诈骗行为也较为猖獗,特别是电信诈骗。对于这一新型犯罪行为的产生,广大市民缺乏较为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在被诈骗之后,当事人在进行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处理的期限等问题应有相关的了解,在此为您解答。一、诈骗金......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


·集资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有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例如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一、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窃取商业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1、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判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如下: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相信征收土地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一定不是陌生的词汇,在政府征收土地期间,最常听到农民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毕竟土地被征收后,农民们只能依靠补偿款进行生活、生产。那么,最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受贿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辩护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此之前,辩护人查阅了涉及该案的全部卷宗资料和证据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比较清楚本案案情,现结合本案......


·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江苏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1、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本辖区内除由......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江宁合同律师
    江宁合同律师擅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担保合同、工程......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


    夫妻的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为了家庭的财产而反目成仇,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来进......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
    一、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
    配偶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构成逃税罪的情形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部队醉酒驾车的危害和教训是什么部队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和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通报批评......
    老年人怎样写遗嘱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遗嘱的写法遗嘱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我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与女方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归我,小孩户口在女方户口上,女方现在不同意迁出小孩户
·我家人关在里面可以给我打电话吗?
·我在微信上借给别人钱了聊天记录找不到了有转账记录能要回吗
·交通事故 误工费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卖书收到湖南长沙法院传票,不收的话会有什
·请帮我查查我快舟钱包要还多少
·你好!想咨询一下家暴离婚
·山西太原第一看守所现在有没有打羁押的人的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