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的变更有几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
  3、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二、合同变更要件需要哪些条件
  1、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我们对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的回答。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您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网站以获得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丙方: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总则1、“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丙方为“电脑授权......


·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要求相对方提供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呢?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这些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我们都应该知道一些,特别是需要签订海上保险合同的朋友们更需要了解。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单位是否适用累犯?
      现行累犯制度,主要规定于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之中。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就是不求回报的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另一方偿还或者抵押等,那么在......


·上海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试行)沪高法【2005】393号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制......


·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事后可否再次起诉
      道路交通也越来越繁忙,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多数人为了方便起见,会再事故后选择私了。但是有时可能受害人并不清楚状况,私了后有更加严重的情况发生。那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事后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主要分析两个方面......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句容交通事故律师
    句容交通事故律师细致调查事故现场证据,尽全力帮助交通事故受害人......


·两审侵犯名誉权纠纷,均支持仇伶律师的主张。
      原告徐某、被告李某因工作上存在矛盾,2014年起,被告......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能否解除试用期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裁员的顺序应该先从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来说是最短的。另外,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上来看,......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在实际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债务确认书主要是针对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那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呢?接下来,我们......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


·IPO 的程序和发行要求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可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因此提前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助于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不会手忙脚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可以起诉他吗,交给对方1000元的定金
·行政拘留,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我的车辆右拐,有打转向灯,前方有逆行电动车,已经退让,后方直行车辆变道未打转向灯
·收脏物金额及五六万,可以取保吗,现已拘留
·律师你好!女方去年起诉法院跟我离婚的,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写每
·我要起诉一个人欠我四万块钱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只知道名字和电话号码。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不知道可以起诉
·陈律师您好,问下您申请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你好焦律师我经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