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首页>>法律知识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一、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出卖禁止流通物为其典型。如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标的物被禁止流通,这属于法律不能,违约人可以免责。再如订立合同之后,特定标的物意外灭失,出卖人无法交付,这属于事实不能。嗣后履行事实不能是否构成违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标的物是因不可抗力灭失,出卖人免责。如果承揽人转产,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1、 要求继续履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现实生活中,如果您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后,对方又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对“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人与已收款举证
      债权人通常包括出借方、供货方、施工方等,是相对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供需合同中的购货方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方而言的。债权人启动诉讼主张债权,对于已收款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样的呢?即使长年执业某个领域的..律师,所面临的问题、挑战,也不比年青律师少多少,也一定是在不断学.的路上,因为实践没有尽头,源于......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当事人“知......


·合同中协议解除案例分析
      合同中协议解除案例分析一、协议解除合同的案例叙述2015年4月25日,员工张三和A公司提出辞职,A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作交接,在离职表格中,有这么一栏:员工声明:本人与A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双方各项费用已经结清,无任何劳动经济纠纷。张三在这一栏签字了。2015年5月9日,张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包括哪些步骤?一、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1、目的为使公司接到新合同、新订单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接到所有合同和订单的管理。3、职责市场部草签合同、订单后提出合同评审要求。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批准。市场部对合同(订单)进行签......


·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如果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那么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在协议里面约定了双方的义务,那么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一)员工的义务1、未......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许多时候,我们自身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的限制,有些事情不方便办理的时候,常常会委托中介代为办理。这时,我们将和中介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就是居间合同。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居间合同范本以及居间合同订立日......


·车辆保险事故理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江宁法律顾问
    江宁法律顾问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企业、个人提供咨询......


·石斌律师代理定作人张某上诉定做合同纠纷案成功,案小意大
          石斌律师代理定作人张某上诉......


·现在我国市场上有很多的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但是因为软件的开发
      现在我国市场上有很多的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但是因为软件的开发产生版权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所以软件在研发以后,必须要抓紧时间到当地的知识产权局申请软件专利。通常软件在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时候,是一个比较耗时耗力的过程,而且相关人员必须要前期的了解......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1.国际性(1)总体结构调整后,与FIDIC相一致。新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部分,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新版分三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是每年交通事故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受害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事故后的生活,聘请律师进行索赔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我们将在接下来的......


·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我们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对于不同的伤残的等级,鉴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器官来说,鉴定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2017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鉴定的规则,一起来了解一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信宜市镇隆镇法院电话号码是多少
·有没有和企业法人相关的赔偿法律
·紧急情况下搜查后需要补办搜查证
·147万,2012年,共4张借条,大部分是现金,电话有时接,
·户口待遇,我和对象都是失业工人
·卖银行卡比人家,现在在看守所一个月了,可以保释出来吗
·律师们好,我和我老公协议离婚了,以前那个房子房产证是
·你好律师。是这样的问题,断了七根助骨能达到几级伤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