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还是合同到期当天通知(不用支付待通知金)?
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的年限计算补偿年份还是按照08年1月1日以后的年限计算?
结论: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应该按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年限计算补偿月份。
2、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或不续签,都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二、法律依据及分析:
1、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首先由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而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1、单位到期不续签,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1)、《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
合同法
》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应该要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就要通知。并且合同期满不续签按照《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上内容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整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问题。如,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选择诉讼是一件非常好的选择。那么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一、诉讼时间的掌握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如何计算劳动补偿金,劳动经济补偿金怎样算?
劳动补偿金又可以叫做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因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少。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多的证件需要提供,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证实自己的情况。但是很多应届生对此并不了解,不知道企业入职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事情,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那新员工入职提交材料是什么呢?一、需要提供资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
·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那么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企业在两种情况......
·
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且需要承担抚养费。承担抚养费的情况都是在夫妻离婚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在哪一边,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1)符合再生......
·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了首付,并且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日后即使夫妻离婚也会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就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需要对对方作出补偿。而买房子必然涉及到一些细节问题,那到底想买房子要注意什么细......
·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经过亲子鉴定,发现离婚后争取过来的孩子非自己亲生,对此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生母抚养孩子,同时认为对方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孩子非亲生可以......
·
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
购房时,面对林林总总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往往一筹莫展,比如,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退房无疑是在买到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时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购房者退房的愿望能实现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常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常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常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常......
·
周志涛律师为孙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临清市人民法院: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接......
·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办理对象1、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2、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
·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及台帐明细表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 ┌──────┬───┐ │目录顺序号 │ │ └──────┴───┘ 一式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合同编号:No 两份 ┌────......
·
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要求了此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那么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
·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话,可能会造成伤者因的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并且逃逸的行为也是十分恶劣的,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就会变得很重。那么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处罚......
·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每个家庭可以拥有大片的土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家,土地是非常稀缺珍贵的,人们能拥有的土地面......
·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现在的社会结婚和离婚率都比以前要高,法律对于离婚的规定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而且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没有结果的,应准予离婚,所以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对于家庭和孩子都是很伤害的,离婚之后财产如何分,......
·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出示具有同等价值的物品抵押贷款,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有不少的债务人再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债权人后就不再对土地进行处置,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长......
·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1、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
·
律师您好。请问欠钱不还,你们能帮忙吗?谢谢!
·
无证驾驶拘留
·
妈妈用圆通快递给我寄了两只我爸在90年时80块钱买的钢笔还有
·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
我借了500 可是要比归还时间要要晚几 会有什么样的后/span>
·
律师你好!前几年你曾亲自调解了我们三
·
贷款借条问题 ,?018?2?日贷的款借条上面也是2018?2?日的贷款日期借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