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
离婚
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
按揭房取得
房产
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
离婚
房产
析产,
离婚
房产
析产是
离婚
房产
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
离婚
分得的
房产
,在
房产
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
离婚
房产
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
房产
管理部门办理
离婚
房产
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
离婚
,签订
离婚
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
离婚
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
合同
、互换
合同
、赠与
合同
、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是怎么样的?
协议
离婚
对
离婚
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
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
离婚
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
离婚
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
离婚
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
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
离婚
之后对于按揭房在一般的情况下都需要还清了贷款才可以进行过户,但如果银行可以办理的话,那么就需要先对房子进行析产,从而改变过户者的名字,最后才可以办理成功,但具体的也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专业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气候的侵蚀,很多农村的住房成为了危房。一旦住房成为危房,会对房屋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危房需要得到一定的维修才可以继续利用。那么,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确定......
·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互不认识,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主要为买房人风险较大。那么二手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
·
目前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目前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要保证商品房产权无瑕疵,否则就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由于修建商品房资金周转不开,可能开发商会将一些商品房抵押给银行。那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
·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约定,《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
·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对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很多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孩子。未婚生子的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既然没有结婚,婚姻关系就是没有保障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没......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有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做出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其实就是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缓刑的,有具体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告诉您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缓刑......
·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1)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和环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和《民法典》都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民......
⊙专业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南京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律师_犯罪构成、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意见、辩护
南京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律师办理骗取票据......
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一、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监视居住的地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一、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不是的,可以加盖分公司的......
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
·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监执......
侵犯名誉权的一般行为有哪些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在个人厂子干了快一了这个月刚离职压了三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
·
1998承包证绿本孑上被涂改了怎么办?田亩数不
·
我爷爷的房子,现在想把房屋分割给两兄弟,然后去公证,可是我叔叔不来公证签字
·
代理诉讼需提交代理人无犯罪纪录证明,那么原告直接诉讼还需提交
·
自诩,你好98年15年9万欠款2分半息法院3年钱拿回4万这算利息还是本金啊
·
民间借贷。
·
政府拖欠风貌改造工程款,律师
·
你好,我在增城法院有一起自诉刑事案~侵占案,已开庭,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老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