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损害包括了技术损害、产品损害以及伦理损害等等,不同的损害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然而,在医疗损当中,医疗机构也不是说都要承担责任,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机构免责事由有三种,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免责事由有六种,这六种情形是: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无过错输血感染;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及不可抗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为以上六种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既然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民法典》并未进行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划分,只是规定存在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两部法律如何适用问题还需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一)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并非对未能治愈病人负责,而是对他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是以合同关系追究医疗责任的,如德国,瑞典,奥地利,希腊,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三)刑事责任新《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将医疗事故犯罪规定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在发生医疗损害后,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话,那么医疗机构就可以免责,也可以说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抗辩事由。详细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既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到底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伤残医疗过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患者就医时由于医生的失职,操作不当,水平有限等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这种医疗过失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会通过相关机构采取统一的鉴定程序进行核查,根据医疗过失的严重程度和患者遭受的损伤程度进行赔偿,那么,伤残医疗过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请往下看一、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如果不幸发生了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医患纠纷到底有几种解决途径?接下来请看下文我们讲解。一、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患纠纷,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


·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医学检查误诊怎么办
      婚前健康检查其实也就是未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做的婚前体检,经过婚前健康检查才能知道各自的身体是否存在什么疾病,这对日后夫妻的生活是很有帮助的。那实践中办理结婚的男女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婚前不一定要婚前健康检查。男女双方可以自愿去......


·一般侵权行为的后果?
      一般侵权行为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一不小心就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有些侵权行为未必对被侵权人造成伤害或者困扰,所以大度的人也就不追究其责任了。但是,我们自己在生活中还是要谨慎一些,不要发生侵权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惩罚。下文中,我们将......


·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
      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不同的方面,国家会出台不同的法律条例来进行规范行为,比如婚姻法,遗产法,公司法也是其中一种,用于给公司的规章制度定标准的,公司法中有不同的内容,那么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始终时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一项合同,因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定的劳动关系之后,就能保障自己的薪酬以及福利享受。更多时候我们在解决纠纷时候就需要劳动关系来证明,因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按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
      近年来房屋买卖的纠纷并不少,常出现的纠纷在于房屋的购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房屋购买法律效力纠纷存在多数是二手房或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1、农村房屋买卖......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永康市看守所
    浙江省永康市看守所地址在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潜村和驮陈村之间......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迁至鼓楼区江苏路新址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些责任上的不同。那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文将会对此问题给出一些介绍。什么是子公司?子公......


·刑事判决书(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8    (××××)×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
      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只是针对未成年的子女,也就是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之前,虽然有的特殊情况下对成年子女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却不是法定的义务。实践中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比较繁复的,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比较好?现在就让我......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一、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很多职场员工在合同到期时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续签或者离职去别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这个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长江大学教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一所重点大学,教师的待遇还是不错,于是有不少人想应聘该校教师岗位。当然,除了对工资非常关心外,应聘者对该校教师五险一金缴纳情况也比较关心。因为这个直接关系到退休后养老金领取金额等。那么长江大学教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下面......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外婚姻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朋友本来有个烟嘴送给我了喝了点酒烟嘴掉到地方碎成两半了
·我去年12月开车撞了人,人脚背有点骨折,当时也没住院,交警处理时,对
·我家起房影响他家房窝
·运输合同双方约定有效0天,现以过期,乙方可否增加滞期费
·49吨的普通货车需要从业资格证
·我想问一下看守所放人叫提前打电话吗
·因拆迁;老爸卖我个人土地钱可以拿回来吗
·家庭暴力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