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当一家经营了好几年的公司面临不景气时,这时就会有相关的申请人来申请破产,我们都知道申请破产都是合法的,可现如今,有人试图通过申请破产的合法方式,从中达到自身一些不法非正当的目的。因此像这种恶意申请破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又该怎样制止呢?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一、恶意破产表现有哪些
1、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2、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恶意提出破产申请。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
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见破产法第三条),或者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见破产法第七条)。可见,在我国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的债权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相应的,我国审判实践中也存在着两种恶意破产的情形,即债务人恶意与债权人恶意。
二、怎样制止恶意申请破产
对于如何遏制恶意破产,我国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明确规定。1、为了切实 防止当事人恶意申请破产,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
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月3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便对如何防止恶意破产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已经于
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2、《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
请破产的或者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法院对其破产申请裁定不予受理。第十四条规定,对十二条规定情形受理后才发现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也就是说,今后人民法院一旦审查认为破产申请出自申请人之恶意,则不会再
受理其破产申请,即使已经受理的,仍然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恶意破产的发生。3、《规定》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三条还进一步对如何追究
有关人员的破产责任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包括追究负有破产责任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规定对于恶意破产行为的真正遏制同样会起到很好的作用。恶意破产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并且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因为与企业上的伙伴有了纠纷之后,不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是以此来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没有明确的规定该如何制止恶意破产。以上是的我们就恶意申请破产的问题为您作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言,破产法也明确规定的二者的清偿顺序。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和分......
·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一、债权人申请破产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
·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怎么办?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怎么办?在实际案例中,有的债务企业因为设备落后,管理观念陈旧,以致常年资不抵债,这时候债权企业为了追回债款,就会申请债务人破产。这种情况下,被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应注意什么?我们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一、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一、破产和解的概念破产和解是指具有破产原因的债......
·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却开始玩起了失踪的,并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按照以下的途径办理离婚。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夫妻一方玩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的概念什么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此时也是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而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对罪犯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要求必须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的复核,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那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对工作完成一个熟悉的过程,需要对公司工作进行适应,查看自身是不是适合在此岗位,是不是适合在此公司中工作,许多公司员工在试用期会对员工进行试炼,那公司入职与试用原则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解答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侵权......
·
盗窃罪无罪辩护★“疑罪从轻”刑法原则得到适用,★六安王成军律师成功辩护
2012年1月25日,乔某某秘密盗窃某商店名烟及名酒若干价......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近几年因为医患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针对医生的社会恶性案件屡有发生,实质上也反映了我国目前针对医疗方面管理制度还是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的。实质上,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一定要以公检法机关为依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
·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不受损失,那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
·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
·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中层出不穷,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强奸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强奸......
·
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
·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财产损失当中,具体又包括了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其中很多人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
·
医疗事故鉴定法规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法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是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的,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
·
利用谈恋*骗买保险,,这应该怎么解决,还让买手机这应该去哪里说
·
户口迁入安置,我是淮安开发区人
·
在中国目前新型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以申请专利?
·
因为骑摩托车酒驾,现在都怎么判
·
借款纠纷,去年8月份
·
哦,我是一名绿色新能源货运司机,注册了货拉拉这个平台,当时的
·
欠钱不还怎么办?工艺美术同事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