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首页>>法律知识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___年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元中的___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二、离婚诉讼主体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随着我国的离婚率不断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对离婚事宜方面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办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应当根据实际过错情况而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


·新婚姻法 女方净身出户可能吗 什么情况可要求赔偿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女方净身出户有可能吗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外遇出轨,属于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属过错方。我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一、遭......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父母所给的钱被称作零花钱。而当作为父母、监护人或有抚养义务的人因为离异、等各种重大变故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一笔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怎么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呢?的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一......


·梧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怎么计算?
      梧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怎么计算?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当纠纷发生在人们头上时,人们往往理不清头绪,法律知识运用起来并不得心应手,所以人们往往只有寻求律师的援助。梧州地区医疗纠纷今年也发生得不少,那么梧州地区的律师在处理时是怎么收费的呢?医疗纠纷......


·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首先,依照律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盗窃罪与盗取军事武器不同,虽然两......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         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          全部......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处理债务纠纷法律问题,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


·南京软件律师
      南京软件律师熟悉法律和软件技术,既熟悉软件法律法规......


    一、大哥意外去世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大哥意外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位顺序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
    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
    失信被执行人不会网上通缉,可以通过联合惩戒来警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也会被限制许多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有抚养费吗实际操作中,可以互不负担对方所养子女抚养费,但不管是哪个孩子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对方支付......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其实这样做是不违法的,但是对付款一方是极大的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从实质意义上的。因为签订了合同就表明,双方对这一交易或者这一商事活动都已经认可了,合同还显示出双方都同意履行的义务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一旦发生了纠纷,那......

    哪些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一、哪些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从下列人员中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
    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一、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提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
    刑事犯罪是违法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项犯罪类型,一般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而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强,一般是刑事处罚,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子女怎么抚养
·收到傷情鑑定書,報告上簽字人與實際鑑定人不同。是合法san
·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家里还钱
·我在工地工伤,建筑公司不给赔偿,后经劳动仲裁,已经四年了,迟
·咨询,我现在在职每天工作6个小时晚上12点到早7点
·你的电话是多少?我想咨询一下。
·母亲结婚证和身份证名字龄不一样,结婚证掉了!由于没有入档,怎么样才回找到以前结婚
·请问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才可以领取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