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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在生活中,发生车祸后,交通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却不给钱的情况很常见,当你遇到这种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1、如果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2、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
二、可以申请“代位赔偿”的情况
1、对方车辆无保险。
2、对方无赔偿经济能力。
3、对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4、对方拒绝在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三、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也没钱赔偿。那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一)申请道路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
交通事故
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
交通事故
相关费用。
根据该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
交通事故
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
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
(1)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
交通事故
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2)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
交通事故
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走保险“代位追偿”
何为“代位追偿”?其实就是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甚至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申请代位追偿的条件:
1、代位追偿是适用于“车损险”,就是说你只能代位赔付你自己车辆的损失,其他如人伤、物损等都不行。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也都不适用“代位追偿”。
2、只有当对方负全责的时候,车险代位追偿原则才能够起作用。
3、如果事故时自己单方面的操作问题造成的,例如撞树、撞墙等这些都是不可以申请代位追偿的。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准备4样材料:
1、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
2、对方的信息,如果现场没有获取,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调取。
3、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保险单。
以上是我们为你总结的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的处理办法,你再遇到这种拒不赔付的行为知道怎么去处理了吧?我们提醒您:遇到这种拒不赔付的人一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学会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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