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首页>>法律知识

    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很多人也越来越浮躁起来,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多。有很多斗殴打架的事件也变得频发了起来,有的人下手比较重,导致人重伤,那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为打架解答。
  
  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司法部门“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同时,法律也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况符合以上要求以后就可以取保候审
  
  二、批准取保候审
  
  1、 呈批。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情况;拟取保候审的期限和理由;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以保证人为保证方式的,应当注明对保证人资格审查的情况,以保证金为保证方式的,应当拟定保证金数额;决定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等。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书面申请取保候审,办案部门不同意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送达申请人,由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
  
  打架斗殴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即使送伤者就医,以达到最大程度的挽救,并为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罪行。以上就是关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而实践中要是取保候审到期的话,又该怎么办呢?这对被取保候审人来讲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


·刑法中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中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于嫌疑人而言能够获得取保可以说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在看守所。不过获得取保候审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刑法中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法中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刑之前作出的,并且我国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利对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那罪犯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话,那之后判刑是否有可能被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一、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


·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一、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2、决定退还保证金......


·什么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触犯严重罪行(如谋杀等)将需以普通法律作规范,与成年人看齐。那在我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有哪些类型?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有哪些类型?我们平时常常会涉及到有关于合同签订的问题。有事会是劳动合同,又是会是购房合同。那么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签订合同吗?我们现在就带您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按照《民法典......


·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二、后张支友与汪......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灌南县看守所
    灌南县看守所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是灌南县...关押犯罪嫌疑......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维权咨询中心
      律师在知识产权维权中的作用   ......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国家或者组织在征收土地之前,在对该区域土地上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业主或者老板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给予其合适的现金或者产权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都不尽相同。那么高淳集体土地房......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公司因为被合并收购、业务发展、法律政策等原因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时有出现,可是变更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合伙人决定的小事,而是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与其他公......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对于划拨土地主要是指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证啊,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等各种费用,才能过将该土地交与使用,或者是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营......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现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逐渐放宽,贷款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采用违法手段骗取贷款,从而涉嫌骗取贷款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1、通常,有......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管是绑架犯罪还是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人最终的目的都是想要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在这点上面,让很多人区分不清楚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但很明显,这是两种不同的犯罪,那么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绑架罪和敲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两个成年人打了我儿子,我儿子今年才16岁。经人调理,案子也撤
·房子漏水是谁的责san div
·2020年10月2号,天宝镇豪山前村委会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
·离婚案,男方因为买房而出资200万,目前女方不承认200万属
·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拿小孩的抚养权呢??
·您好,在厂里工伤快两年了,护理费能要回来吗?
·卫生间天花板漏水,和楼上业主协商反复维修多次,依然漏水明显,
·在公司干了八后换了劳务派遣公司现以做了十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