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首页>>法律知识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拆迁户可以依法依规享有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按道理来说,政府拆迁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拆迁补偿安置费,是每个拆迁户赖以生存的物资。因每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会不同,下面我们给您找来关于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第一章......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1、要妥善搜集和保管证......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偿还债务,追回债权,房产属于企业的固有资产,故而随着企业的改制,也是需要将房产进行变更登记或者转移登记的,......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有哪些,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
      公寓当然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当然同地区两者之间比较公寓的物业费也相对较贵。主要表现在公寓有24小时电梯、24小时保安、24小时热水。普通住宅小区却无此标准。而最主要一条是:普通住宅小区一般只做住房之用,而公寓大多数是商住两用。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中小型公司都选择公寓楼作为自己的注册地......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多数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但既然聘请了律师的,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用。到底我国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发现,每一件商品都有其对应的商标,若想要获得该商标的授权,就要写授权转让书,那么商标授权书是怎样写的呢,其实商标的授权书可以有很都种写法根据具体情况来写,下面我们总结了几种授权书的写法,让我们......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会扯上一大摊子事。甚至还有的人说,借车给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让很多车主觉得冤枉,......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的地点不同,直接申报又可分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到巡回征收点申报和到代征点申报三种。2、邮寄......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绍兴市看守所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


·房产纠纷律师:买房备案要多久?
      一般准备结婚的夫妻都会在婚前先买好房子。买房需要经......


·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拘留条件有哪些?
      如今,部分不法分子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企图骗取他人财产,以作自己之不劳而获之用,实施诈骗罪,受害者从不谙世事的学生,到社会经验丰富的商人,均有分布,诈骗罪作为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财产造成严重侵害,其危害程度可见......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


·产品图片能登记著作权吗
      产品图片能登记著作权吗?公司在生产产品之前先要对产品的外观、功能等进行设计,在这个过程中设计图纸则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图纸外流使其他公司得以生产同类产品,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可谓是巨大的。那么,工业产品图片能登记著作权吗?登记著作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一、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对于下岗或内退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究竟为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目前迷雾已经解开。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中已经明确规定......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需要的......


·离婚案件公开审理可以吗
      离婚案件公开审理可以吗一、离婚案件公开审理可以吗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法......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一、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超标电动车被扣后要拿什么证明去交警那讨回车子,会影响征信和时候考驾照吗
·怎么解冻银行san div
·我和我老公是别人介绍的,认识不到二三天就订婚了,过了几天就去登记结婚了要还给他吗
·律师你好,户口本被哥嫂扣着给我办证件,敢说说尽他们不配合,我
·我在医院上班,第一签了合同,第二开始没签,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有啥补偿标准
·找在安徽阜阳市内风险代理律师所请与我练习。
·楼上渗水到楼下多次忇商无果可找律师维权吗?
·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断把钱要回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