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有劳动合同就能证明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需要工作证明的话也没必要专门再让公司去开一份工作证明,只要提供劳动合同就行了,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只给员工出工作证明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您购买的任何一件物品最起码都有一个保修期,在保修的范围之内,商家是应该进行无偿的保修的。可能您都还不知道吧,在我国的建筑工程当中,对工程质量规定的也是有保修期的,并且保修期的时间也是不尽相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的机构作工伤鉴定,等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工伤保险部门会根据伤残等级标准为工伤职工办理赔偿。工伤鉴定之后,工伤职工会得到一份工伤鉴定书,那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会帮助到您。一、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报告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
·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为了追求职业进一步的发展,更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者获得更高的报酬,劳动者往往会选择从原单位主动辞职,跳槽到新的单位就业。那么,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相关规定有哪些?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违约金?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工伤认定 鉴定时间限制多久,认定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经过救治之后肯定想要申请工伤赔偿。此时,第一步,便是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认定并不了解,从而影响到赔款的发放。那么,就由我们对“工伤认定鉴定时间限制多久,认定程序有哪些?”等问题进行简单介绍。一、鉴定时间限制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
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
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属于毛坯房,在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需要签署装修合同,并附上质量保证协议。这样,今后入住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话,业主可以及时找装修公司理论,解决纠纷的依据就是质保协议。那么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装修工程质保协议甲方:......
·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但是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您可以阅读文章进......
·
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合作完......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无线电台都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如果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擅自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那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由此不难想象出延迟退休已是未来走向。但至今相关政策仍未出台,因此此时男女还是会按照之前国家的规定年龄来判定自己是否可以退休。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那女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接......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
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已经合并为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
·
律师和当事人如何利用12368诉讼服务电话
"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
·
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医疗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当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那么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1、......
·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一、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
·
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窝赃罪是指那些明知道罪犯藏在什么地方,却谎报包庇甚至帮助罪犯逃走,这些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我国的新刑法对窝赃罪的罪行进行了改动,那么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窝赃罪的量刑标准刑......
·
本市企业法人去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办理核准须知
本市企业法人去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办理核准须知:1、到原登记机关备案;2、填写企业分支机构核准申请书;3、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
公司债券安全吗,有哪些风险?
公司债券安全吗,有哪些风险?1、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
·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什么情况下不用交税?一、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
·
在我国网络诈骗有那些手段?
在我国网络诈骗有那些手段?科技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另一方面也给犯罪人员以可乘之机。例如,诈骗人员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行为等等。这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安全。网络诈骗形式多样,手段高明。下面我们......
·
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看守所里面需要交生活费吗?
·
如何才能要回对方所欠的货款
·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
2015年12月22日陈某找我借了5万元,开始约定2年就还,
·
拖欠我们工资,您好,您好,我们目前面临这样的问题,拖欠我们工
·
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怎么证明?女方会有法律责任吗/span>
·
昨天我家小孩收到律师函,说欠了一万多块,不知道咱
·
广东省庆云镇坦溪村村民李深生欠我们4人做工工资4万多元几年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