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能否异地办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有的夫妻可能在婚后就到了户籍之外的地方生活,而要是夫妻感情不和需要离婚的话,此时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如果可以,那么异地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请看以下说明:
  (一)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 双方户口证明;
  2、 双方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 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 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婚后在异地生活,因感情不和闹至离婚,在双方居住地或被告居住地满一年即可起诉离婚。但夫妻是不能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关于异地诉讼离婚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宅基地和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农民拿到土地承包权后,可以将使用权转让,给其它农民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发生各种纠纷。而处理土地纠纷的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那么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房屋补偿(一)房屋分正房和附属屋,房屋结构......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政府为了城区建设等的需要等,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防止引发民乱,政府在征地后,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计算征地补偿金。该补偿金是以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故而各地的补偿额度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一、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1、菜田......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每个家庭可以拥有大片的土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家,土地是非常稀缺珍贵的,人们能拥有的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年限都不会太多。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加坡的......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构成,具体补偿金额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河北省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物价水平、农民人均收支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谈一谈。一、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


·襄阳市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对普通职工生活来讲,只有更好的掌握五险一金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利用五险一金来保障自己的生活。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包含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缴纳比例两个部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决定了,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也有差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襄阳五......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解读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认定、情节严......


·辽宁省丹东市刑事律师宫翠茹对武某涉嫌行贿提供法律援助案例
      被告人武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多年来一直从事货运业务......


·当前社会怎样避免医患纠纷
      当前社会怎样避免医患纠纷如果我们的身体出现什么问题的话第一时间想到的必然是去医院检查,但是当前出现的医患纠纷事故非常多,常常出现医患纠纷事故必然会导致我们的正确就医观念下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所以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明确的认知,每个人都需要了......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无论是对怎样的行为定罪,都必须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同时搜集到的证据还要能够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能够有效的证明犯罪事实是由该人实施的才行。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搜集故意杀人罪证据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1)注意收集杀人现场的物证。有些......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融资的行为。很多公司或者个体都会通过动产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为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动产的交易。那么动产质押有何特点,动产质押又是如何进行分类......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此时律师并不是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帮助,那么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呢?我们为您解答。一、欠款起诉律师......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流转等权利,具体为:1、依法占有和使用承包地的权利承包人使用承包地的前提......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要回订婚彩礼,我弟弟去年冬天经介绍人牵线
·算坏赔偿,地下室装修产生噪音以及灰尘导致我两天没有营业
·我单位以企业改制为名前后十年不缴职工养老保险,并少发生活费低
·有一个人加我xx 我问他是 他给我发了一个微 过几天了然后给我发六千块 然
·你好,有个同学在2019年10月8日向我借钱一万两千元,她
·我的一个朋友交3500在广西,怎么报报
·葛律师我想离婚咨询一下
·被前女友殴打过程中被迫转账,可以追回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