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首页>>法律知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主体要件,它的产生和存在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了达到罪恶目的而干的非法勾当带来了贩卖武器、增长暴力、城乡失去安全,甚至干预政治事务,构成对国家当局的正面攻击,引起社会情况恶化、社会秩序的扰乱。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价值取向是企图在以刑罚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秩序中建立以暴力等犯罪手段为后盾的反社会秩序,因此黑社会组织的存在是对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秩序的极大威胁,它对社会的破坏是自觉的、全方位的。不同于具体犯罪对社会关系某一部分或具体某一成员的权利的侵害。它动摇的是社会的根基,是社会群体的信念,给人民心理上造成一种邪恶当道、正义不存,善良的人们只能向邪恶低头的错觉。因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客体要件是社会秩序。
    "黑社会"为外来语,即英语Under一worldSociety,直译为"地下社会",主要指秘密从事卖淫、盗窃等非法活动的社会集团。在国际社会中,包括联合国预防与控制犯罪机构的官方文件中,均视有组织犯罪为黑社会犯罪。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以获取非法的经济、政治利益为目的,用犯罪手段,按照企业化或帮会等方式组成的犯罪组织。依本条之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既不同于黑社会的有组织犯罪,也不同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集团"。它的主要特点为:一是由三人以上组成,其中有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二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核心、中心、外圈三个层次;三是纪律森严,违者格杀勿论;四是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疯狂地聚敛社会财富,经济实力雄厚,五是建立势力范围,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六是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腐蚀和渗透,贿赂党、政、司法官员,寻找政治靠山,建立保护伞。
    有人主张,我国有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解放初期我们就摧毁了黑社会犯罪组织,现在没有出现也不可能出现黑社会犯罪组织,没有制定有关法律的必要。我们认为,产生这种看法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黑社会犯罪组织的认定标准过高,他们往往以西方的黑手党、南美的麦德林贩毒集团和我国解放前杜月笙、黄金荣的青红帮组织为蓝本,象这样有雄厚实力、严密组织、祸国殃民的庞大犯罪集团才称得上黑社会组织,而我国没有出现如此大规模的犯罪组织;二是对我国目前犯罪发展态势和犯罪对象的内在发展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现阶段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是触目惊心的,就团伙犯罪而言,在整个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有的犯罪团伙已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如辽宁的段氏四兄弟集团、黑龙江的乔四集团、江苏的吴家珍集团等集团都是初具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退一步讲,即使现在没有高级形态的黑社会犯罪组织,根据犯罪发展的规律,有组织犯罪必将向规模化的黑社会组织发展。因此,制定惩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刑事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否则,等到黑社会犯罪组织破茧成长、终成大患时再进行打击,为时已晚,我们应吸取意大利惩治黑手党失败的教训。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共同目的人,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的行为。所谓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自愿而积极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构成犯罪。同时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组织、领导、积极参加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分别定罪,依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参加时不明知,加入后明知了仍不退出,则应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追求目标是金钱和权力。



  

    二、认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犯罪集团的界限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与犯罪集团之间的相同点在于:一是两者都由三人以上所组成;二是都具有组织性质稳定性;三是都具有犯罪的目的;四是都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但是,它们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一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个罪名,而犯罪集团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种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二是犯罪的目的不尽相同。前者的犯罪目的,是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后者的犯罪目的,除为了追求非法的经济利益外,还有的通过犯罪寻找刺激,满足私欲;三是组织严密程度、纪律约束有所不同。前者的组织更加严密,纪律更加森严,违者格杀勿论,而后者的组织结构和纪律约束,就没有前者严密和森严;四是保护网不同。前者通过向党、政、司法官员行贿,寻找政治靠山,建立强大的保护网,而后者一般的都没有保护网,就是有也没有前者强大;五是犯罪的形式有所不同。前者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如走私武器、弹药、毒品、暴力杀人、绑架勒索、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等,而后者的犯罪形式单一,如走私犯罪集团、盗窃犯罪集团、诈骗犯罪集团。只有正确地区分它们的界限,才能准确地打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犯罪集团。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破坏性采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


·妨害公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欲求得稳定有序的存在与发展......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罪。(该罪名已由《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代替,本罪废除)(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我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生活中,借钱有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方式,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丢失了,只剩下录音,那么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详情请阅读我们整理。一、录......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需要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需要多少?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并且这个登记的程序比较烦琐。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那么您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具体是多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对于划拨土地主要是指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证啊,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等各种费用,才能过将该土地交与使用,或者是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营......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海关缉私局拘留
    被南京海关缉私局拘留怎么办?南京海关刑事律师专业办理走......


·我们在网上相见是缘分,缘分能让你化解一切烦恼
      简单的欠条变复杂了案情介绍:2011年6月份,王某通......


·在北京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初次步入社会时,找到一个合理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它不仅能为我们提供一定的物质报酬,也能使我们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当我们找到工作时,需要熟悉公司的一些入职资料。接下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一些,在北京入职需要什么资料的具体内......


·《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
      一、《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一、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


·“双规”期间的交待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待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


·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
      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出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投保单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事故发生诊治......


·分割遗产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以后,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更改
·你好,今年三月我开车撞伤一名孕妇,我是全责,当时不能拍片,七
·海外开设SM自主交友网触犯什么法律?
·认定书如何下??,前几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方面的事情
·欠钱不还,我有微信转账记录,欠了有两个月了。
·交通肇事一根肋骨骨折农民务工费怎么记算护理费一天怎么算诉状应
·我对象是在天之前被警察取的给抓走然后抓了他朋友他一共四个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